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民商法

旗下栏目: 商法

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突出 原因在于教育和保护缺失(2)

来源: 正义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02
摘要:另外,由于未成年人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甚至由于年龄无法合法工作,所得劳动报酬相对较低。这些受教育程度极其有限而涉世不深的外地少年,在经济收入和生活环境落差强烈的刺激下,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教唆对象。

  另外,由于未成年人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甚至由于年龄无法合法工作,所得劳动报酬相对较低。这些受教育程度极其有限而涉世不深的外地少年,在经济收入和生活环境落差强烈的刺激下,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教唆对象。

  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调研报告显示,总体来看,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多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是家庭结构不完整,如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其次,相对一般城镇居民家庭而言,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条件,如居住环境、经济收入、消费能力等处于较低水平;再加上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缺乏与子女沟通,或教育方式简单粗暴,造成子女无法正确对待城乡差异,遇事偏激、不冷静,或者采取极端手段发泄不良情绪。由此导致盗窃、抢夺、伤害、斗殴等犯罪多发频发。

  除了家庭原因,诱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的成因还有学校、社会两个方面。学校方面,从增城区检察院的办案情况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普遍存在,使得他们很难得到及时的引导,也难以融入当地社会;而在社会方面,不良书刊或暴力、色情影视作品的传播,娱乐场所不加区别地容留未成年人消费,这些都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犯罪的诱因。

  “一方面是外来务工潮中未成年人犯罪频发,另一方面是他们在刑事诉讼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比如由于流动性较大,并不能满足取保候审随叫随到等法律规定要求,无法像本地人一样享受不予羁押的强制措施;其次,由于法律意识不足,尽管在无力自行委托律师情况下,法院会给未成年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但援助效果往往不佳。”门金玲说。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未检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减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刘仁文表示,在此类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应发挥专业优势,依法适用缓刑,积极参与社会矫正、跟踪回访。

  这一点也得到了安徽省明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桂年的认同,他认为针对未成年外来务工人员,应依法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此外,还应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回访等机制。对于不起诉、宣告缓刑、管制的未成年人,在适当时间、地点和方式对其进行跟踪、回访,监督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改造情况,防止失足未成年人再犯罪。

  广州市增城区未检科是广州市较早成立具有独立编制的内设机构,其统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倡人性化办案。该院检察长谭可为告诉记者,增城区检察院建立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5个工作制度,减少涉罪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只能羁押、监禁的尴尬处境,降低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该院还将未成年人案件纳入快速办理机制,对犯罪主体明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简单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建立协助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机制,与增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对于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审查起诉环节有聘请律师意向,但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聘请的,帮助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已为100多名外地籍未成年人申请了法律援助。

  事实上,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犯罪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一些有益尝试。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检察长乔义恩表示,为有效降低外来务工家庭边缘少年的犯罪率,2015年该院启动了“心桥工程”,通过与学校、社区、家庭建立沟通联系,采取“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进行互动。“线上”通过开通微信群、微博等网络平台,针对性发布以如何预防犯罪、如何自我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方便、快捷地解决孩子们提出的各种问题;“线下”通过深入辖区办事处、社区、学校进行宣讲、授课和面对面交流,用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为特定未成年人答疑解惑,达到预防和保护双重目的。

  广州市增城区检察院也是如此,该院联合区法院等多家单位,成立广东首家“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之家”。他们举办了一系列的法治教育课堂以及家长课堂,宣传未成年在校学生的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知识。此外,他们定期组织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旁听庭审,并且在庭审后开展预防教育。

  在刘仁文看来,未成年务工人员及务工人员子女犯罪,不能仅仅归咎于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难以融入城市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预防这一群体犯罪,关键在于打破城乡二元体制下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差别待遇。”门金玲强调,如今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差别待遇与外来务工人员的高犯罪率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越是差别待遇越是刺激犯罪,越是犯罪率居高不下越是差别待遇。现在,除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工作之外,还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从根源上落实各项权益的平等待遇。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