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曾经的同学,“克隆”微信朋友圈的同学信息,8月31日至9月6日短短几天,山东省宁津县的小伙冯金宝,利用熟知同学情况的有利条件,诈骗他人财物8000余元。近日,宁津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要不是陈宁报案,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没想到同窗好几年,竟办出这样龌龊的事。”直至案发,武兴林才知道自己被同学骗了2800多元。 今年8月31日下午,刚下班的武兴林收到QQ留言,“老武,我在外地出差,带的钱不够了,往我的卡上打点钱。”看着是自己高中最要好的同学郑立民发来的信息,武兴林想也没想就往对方提供的账号打了2800元。 “我和郑立民、陈宁是高中的好哥们,关系一直很好,当时接到消息就没往诈骗这处想。”武兴林说,“冯金宝和我们也是同学,没想到他利用我们之间的关系动起了歪主意。”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冯金宝在QQ上有武兴林和郑立民的信息,他先仿照郑立民的QQ号,更换自己的头像和昵称,然后用郑立民的口气,利用QQ信息向武兴林行骗,因武兴林对信息没有认真审核,让冯金宝轻易得逞。 没费吹灰之力就骗到钱,让冯金宝感觉这是一条发财路。9月4日,他按照行骗成功的经验,申请了新的手机微信号,并成功加入到武兴林和陈宁微信朋友圈。 冯金宝“克隆”了武兴林微信头像、昵称以及朋友圈的内容,陈宁的朋友圈出现了两个“武兴林”,而陈宁却毫不知情。 9月6日,“克隆”出来的武兴林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通过微信向陈宁借钱。同样是没有核实,陈宁将5000多元转到假“武兴林”的账号。事后,陈宁总感觉有些不对头,给武兴林去电,才知道上当了。 陈宁报案后,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冯金宝,并查明其诈骗武兴林财物的事实。“同学之间的情谊没了,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我悔不当初啊!”冯金宝哭诉。(文中被害人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