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形式。法院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形式相对于一般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形式,也有其特点,可能更多地适用于履行判决、撤销判决和赔偿判决。这些判决适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条件也不可能完全与适用一般行政诉讼案件的条件相同,故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关于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具体措施中应对之予以明确。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保障行政法治运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只有把这一制度的试点工作方案、措施设计好、实施好,保证试点工作的成功,才能为尽快在全国推行这一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