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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指导部:日本检察官的检察官(2)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23
摘要:2010年11月4日,日本法务省召开记者会,宣布设立一个由14名委员组成的第三方机关——检察检讨会。该委员会的委员涵盖了学界、实务界和评论界各方人士,主要讨论检察机关的侦查方式、组织与制度、检察人事的内部运作

  2010年11月4日,日本法务省召开记者会,宣布设立一个由14名委员组成的第三方机关——检察检讨会。该委员会的委员涵盖了学界、实务界和评论界各方人士,主要讨论检察机关的侦查方式、组织与制度、检察人事的内部运作,尤其是如何强化内部监控体制等问题。2011年7月,日本最高检察厅公布了检察改革方案,宣布将通过设立专门的监察组织、限制权力等措施来防止类似大阪地方检察厅特搜部的事件再次发生。根据日本最高检察厅公布的检察改革方案,日本最高检察厅将在其内部增设一个独立的部门——监察指导部,专门负责调查检察机关内部的不公正行为,包括检察官审讯时有无刑讯逼供、有无隐藏和篡改证据,等等。这即是日本最高检察厅监察指导部的由来。

  其实,日本最高检察厅在成立监察指导部之前,其内部已经存在一个类似的部门,即日本最高检察厅事务局下设的监察室,它的职能性质与监察指导部基本相似,可以说监察室就是监察指导部的前身。但作为事务局下设的一个小机构,无论是其地位抑或权限,实际上都很难真正对日本全体检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展开监督、调查,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村木案”之后,为了回应日本社会对特搜部制度包括整个日本检察体系缺乏监督、制约的质疑,日本最高检察厅毅然决定将监察室更名为监察指导部,并将其从事务局中独立出来,提升为与事务局平行并列的二级机构。之所以将监察指导部设置于日本最高检察厅内部,就是希望以其高级别、高规格震慑各路“诸侯”;而之所以将其升格为二级机构、由室改部,也是希望监察指导部直接听命于检察总长,借以排除监督、调查中可能遭遇的各种阻力。换言之,监察指导部的设立,表明日本最高检察厅希望以一个级别更高、权限更大的专门部门,来更好地履行对全体检察官的监督、调查职能。

  根据《日本检察厅事务章程》的规定,日本最高检察厅监察指导部主要负责对检察厅的预算执行情况、职员的服务和职业道德伦理情况等事务的监督、调查。另据《日本检察厅事务章程》第6条的规定,监察指导部的部长由法务大臣从检察官中任命,并统领该部所管辖的事务,指挥监督所属检察事务官、检察技官及其他职员。监察指导部下设的机构只有一个即监察指导课。根据《日本检察厅事务章程》第13条的规定,课长从检察事务官或检察技官中任命,并指挥监督其所属职员。因此,监察指导部的人员构成与日本最高检察厅的其他部门基本一致,都包括了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和检察技官,但由于监察指导部主要承担从内部监督、调查检察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职能,其侦办对象都是作为同僚的其他检察官,地位和功能类似于军队中的宪兵,因而又被戏称为“检察官的检察官”。

  日本最高检察厅监察指导部的设立,实际上反映了日本检察体系长期以来的一个固有观念,即注重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构建。由于日本检察机关历来被定位为刑事司法机关,为维护其职权行使的独立性,防止外部势力干预检察官独立办案,日本检察机关除接受必要的第三方监督(如检察审查会)外,不太愿意接受外部的监督、制约,而是更倾向于在检察机关内部构建监督、制约机制。正因为如此,尽管“村木案”的发生已经表明传统的检察一体制的监督、制约功能有可能失灵,但日本最高检察厅仍然选择相信内部监督,转而采用监察指导部这一新的内部监督机制。至于这一新的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