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庭前准备和审中配合,促进庭审过程精细化。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庭前准备工作。为了能够有效控制庭审秩序,保持庭审运行顺畅,在开庭前要检查法庭的设备安放及音响设备调试,核实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法警及时到位做好庭前安检工作。其次,要进一步提升法官掌控驾驭庭审能力。法宫在庭前要制作详细的阅卷笔录和庭审提纲,抓住案件审理的重点,辨析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初步确定各方举证责任分担,预测庭审中可能引发当事人争议的事实,研究可能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全面掌握案件详情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准确提炼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辩论要点,力求做到驾驭庭审沉着稳健、舒缓有序、临场不乱、胸有成竹。再次,要进一步密切合议庭分工配合。合议庭成员要全部做到庭前详细阅卷,并针对庭审要点和案情细节相互沟通、集体研究,评估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及重大分歧,共同制定应对措施,及时提出建议,互补漏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及合议庭职能。 3.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完善庭审评查制度化。首先,要健全庭审评查工作长效机制。完善落实庭审评查制度,细化庭审评查标准,完善庭审评查措施。坚持开展各种形式的庭审评查活动,做到重点突出,兼顾整体,力争通过坚持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有效进行整改。其次,要强化庭审评查监督追责机制。分管院领导要强抓庭审质量,严格监督分管业务庭的庭审活动开展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庭审作风、庭审纪律督察,不定期到庭旁听庭审,对庭审活动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进行客观通报,确保庭审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庭审规范进行。对于严重违反庭审规范的行为,要依法追责,严肃处理。再次,要拓宽庭审评查社会参与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有关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庭审观摩,庭后请观摩人员提出反馈意见,不断强化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员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