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基层防盲治盲工作能力。 2、加强县医院眼科的建设,使之成为全县防盲治盲的指导中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的设备,使县医院能够开展常见的眼病手术、验光和眼科急救等业务。到2010年以前,设有眼科或具有眼科专科医师的县级医院占要达到全国县级医院总数的80%以上。 (四)创建防盲治盲工作示范县 1、开展防盲治盲工作示范县(区)的培育工作。首先选择部分中等数量人口的县(区)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关于组织领导、盲情调查、防治措施、人员培训、建立县乡村三级防治网及眼病监测等方面经验,指导本地区防盲治盲工作的开展。 2、在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创建全国防盲治盲示范县(区)活动。防盲治盲示范县(区)的标准及评价、申报方法委托全国防盲指导组制定。 (五)组织编写、出版初级眼保健教材和防盲治盲知识读物。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的新闻载体宣传眼病防治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盲治盲的主动性。 3、进行防盲治盲理论、工作方法和初级眼保健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五、工作形式和进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的盲率、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人口密度、医疗条件,采取相应的工作形式。? (四)各地要抓好防盲治盲规划的制订和落实工作。2006要以加强防盲指导组的建设为重点,制订各地防盲治盲规划。2007-2009年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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