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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06-10-27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医药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了切实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06-10-27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医药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为了切实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五”期间,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已初步建立起全行业的继续教育管理网络。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和制度逐步健全,保证了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内容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化,以各类专门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专项继续教育有了较快发展,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农村中医临床骨干培训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推进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规模和实施领域继续扩大,教育质量和效益有一定的提高,“十五”计划提出的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和中医药人员受教育率的主要指标基本实现。农村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得到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已初见成效。
但是,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城市社区和西部一些地区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仍是薄弱环节;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形式和途径还不能完全适应培养各类中医药人才的客观需要,教育质量和效益有待提高;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尚不够健全,管理不够规范;经费投入不足,基地建设进展不快。这些都有待于“十一五”期间逐步改进和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时期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以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增强继承与创新能力为出发点,重点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和农村、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更好地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十一五”时期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一)突出特色、继承创新。中医药继续教育必须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走突出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要遵循中医药学术特点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继续教育模式。要把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落脚点放到增强继承与创新能力,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上。
    (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统筹不同形式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实行以开展各类继续教育项目为主要形式的学分制继续教育与以专门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专项继续教育并举,兼顾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要着重统筹兼顾城市大中型医疗机构继续教育与农村及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基层人才培养、中医人才培养与中药人才培养,促进协调发展。
    (三)行业管理、条块结合。要健全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完善管理体系,加强行业对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要加强行业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取得多方的支持与指导,逐步完善行业管理与地方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四)联系实际、讲求实效。要紧紧围绕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需要,紧密联系各类中医药人员的工作实际,增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要加强质量监控和效果评价,实现中医药继续教育规模、数量与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十一五”时期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在“十五”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的基础上,中医药继续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实施领域进一步拓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运行机制比较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2、分类目标:
    规模继续扩大。全面实行学分制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县级中医医院比率达到90%;中医药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率达到85%(西部、边远地区达到60%)。
实施领域进一步拓展。巩固和扩大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成果,继续开展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工作。开展临床中药师和中医护理人员的专项培养。拓展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范围。开展各层次中医药人员必修内容的培训,提高运用传统理论和方法进行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大力开展特色疗法、适宜技术等专项技能培训,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评估制度,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提高各类继续教育项目和各种人才培养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学科、专科(专病)建设。
运行机制比较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基本建立,管理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全行业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体系,60%以上的省(区、市)实施计算机网络管理。
    (二)“十一五”期间中医药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
    1、推进各类各层次中医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丰富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积极探索中医药继续教育新形式,大力开展现代远程继续教育,吸纳更广泛的中医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开展全员性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培训,“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中医特色临床经典理论培训,要求各层次中医临床人员学习中医经典理论及其临床应用,作为他们接受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纳入学分管理;开展临床中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作为各层次临床中药师、临床中医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纳入学分管理。
    2、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在总结前三批继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第四批继承工作,以建立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的形式,培养1000名具有继承与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开展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养200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启动西医师学习中医高级研修班,在全国遴选100名热爱中医、有一定中医功底的中青年西医师,通过中医理论学习和中医技能培训,使其成为能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解决临床问题的高层次临床人才。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培养400名中医药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突出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培养专科(专病)技术骨干5000名。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培训项目,培养400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对广大乡村医生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总结和推广农村基层优秀中医成才规律与临床经验,积极开展推广适宜技术的专项技能培训。开展城市社区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对其他社区卫生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满足城市社区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4、加大中医药专项知识和技能培训力度。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中医临床传统技能等专项培训。强化中医药人员防控传染性疾病、防治重大疾病能力培训,强化中医药人员医德医风、医学伦理、中医药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探索其他形式的中医药专项技能培训模式。
    5、抓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教材建设,改进考核办法,研究住院医师培训与临床专业学位相衔接的制度。开展中医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的研究,建立中医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开展中医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工作。
    6、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十一五”期间,利用现有中医药资源,依托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和现有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设立20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20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市社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30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农村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提高对中医药继续教育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发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健全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机构,逐步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体制。加强行业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营造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机制,为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积极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法规建设,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运行机制,重点强化对受教育者的激励机制和对实施教育单位的约束机制。加强理论研究,探索中医药继续教育新机制。定期对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认真落实中医药继续教育与中医药人员的考核、聘任、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等密切结合的有关规定,并把单位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单位综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三)规范管理,为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按照《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统计制度、评估制度,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基地、项目等管理办法。强化对中医药继续教育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定评价指标,加强质量监控。疏通管理渠道,创新管理手段,利用现有信息、网络资源,构建中医药继续教育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并监督各地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实现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增加投入,为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解决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问题。各级政府的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担负起对中医药人才培养的责任,逐步增加对中医药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各中医药机构要切实把中医药继续教育作为增强单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确定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比例,并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中医药人员是继续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也应当承担部分费用。鼓励社会各界筹集中医药继续教育资金,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资金筹集使用的良性机制,确保中医药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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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