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9-25 广州通过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将降低养犬管理收费 《条例》与1997年开始实施的旧规定相比,调整了养犬管理的政策方针,由“限制”养犬转变为“规范”养犬,降低城区养犬门槛,大幅度降低了犬只的管理收费。张广宁表示,10年实践证明,“高收费限养”政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造成执行难、管理失序局面,出现大量无证养犬行为。抽样调查情况显示,全市现有犬只约10万只,但截至去年底,全市依法注册犬只有842只。新《条例》充分听取群众的呼声,突出“低门槛、重监管”的行政管理理念,降低养犬管理收费门槛,管理收费更合理,养犬管理制度更加人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张广宁要求:一要提高犬只管理的科学性。要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为群众营造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二要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做好准备工作。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管理责任,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犬只管理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要通过加大宣传增强人民群众依法养犬的法制观念和文明养犬的责任意识。 为了加强地方立法规范供电用电秩序,有关部门制定了《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张广宁强调,电力系统为广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近年来,广州市用电需求持续增长,电力设施满负荷运行,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电网运行安全,同时,“征地难”等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供用电矛盾比较突出。规范供电用电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电和经济社会发展用电,对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规定》的出台,就是要解决好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征地难”、科学推进城区供电设备建设等三大问题,切实解决电网建设滞后于需求增长所带来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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