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7-10 英国拟立法打击色狼 与醉酒女人性交将列为强奸 强奸案定罪率低 目前英国的强奸案定罪率仅5%。鉴于有不少性犯藉此逃过法网,政府建议立法规定,凡是和醉酒女士性交都属于强奸,即使当事人事先同意性交,也无法使他脱罪。法庭会透过酒精测试、证人及受害人的证供,裁定受害人当时是否喝醉。法例也会授予法官及陪审员更大的裁决权,按个别受害人的情况,判断她的酒量上限是多少。 忧法例遭人滥用 英国政府过去多个月已广泛咨询不同团体的意见,包括司法部、警方及妇女组织等,不过上诉法院法官伊戈尔质疑法例的合理性。他早前曾推翻一项强奸案的有罪裁决。一名25岁的软件工程师与19岁女学生喝醉后性交,曾被判强奸罪成囚5年,但伊戈尔推翻裁决,认为少女事发时可能神志清醒,不同人有不同的酒精承受能力,不宜用生硬的法例来界定喝多少酒才算失去意志。 不过,报道称,有反对立法的人担心,有些女士因为后悔性交,会滥用法例来控告对方强奸。男性人权组织则认为法例针对男人,还讽刺说男人日后性交前要跟女人签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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