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二)出卖人送货,送货费用由 承担。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第四条付款方式、时间: □ 买受人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元的预付款,余款 %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余款 元在 时付清;出卖人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买受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生产家具使用材料的标注应当符合《家具产品标识标注规范》规定。 日内告知买受人。 出卖人或主办单位做出对买受人更有利的责任承诺的,按照该承诺执行。 (一)一方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应每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部分家具货款 %的违约金; (二)违约超过 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选择适用定金罚则。 (四)定做的家具不符合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 种方式解决;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主办单位(章): 住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