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 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 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 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业主签字: 经 办 人: 委 托 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 1、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拆除; 2、禁止从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泼水等,以防砸伤路人及破坏小区公共卫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 7、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11、只允许种植盆栽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铺土种植各类花草尤其是攀岩类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 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 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 2、 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 3、 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 4、 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若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 5、 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采暖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6、 采暖系统运行需足够的燃气和电源,才能达到自保。保证在电表和燃气表中输入足够的能源,短缺时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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