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排除规则模式,如果没有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有关供述不具有可采性。基于推定原则模式,如果没有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就将推定有关供述不具有自愿性,依法应当予以排除,除非检控方提供证据证明供述具有自愿性。 基于陪审团指示模式,对于未按照法律要求录音录像所取得的供述,检控方可以当庭出示,不过,法庭需要向陪审团就羁押讯问录音录像的法律要求作出明确的指示。 此类实施机制都有助于督促执法机构严格执行讯问录音录像制度,避免执法的任意性。为了确保讯问录音录像制度落到实处,究竟是通过立法、部门规章还是法院判例规则的方式确立有效的实施机制,值得进一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