娴熟使用多种研究方法提升论证深度。该书不仅有逻辑严密的较为宏观的分析,更有细致入微的微观分析。值得一提的是,该书运用多种研究方法诠释问题,较为突出的是实证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比如,运用实证研究法对我国范围内大量涌现的裁量基准现实进行广泛的调研,特别是对浙江一些地方的实践进行了实地走访,取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对基层司法裁判的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收集,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从中提炼出具有规律性的东西。运用比较研究法,通过对德国“行政保留”学说的分析,对美国“惠特曼诉美国卡车联合案”等案件的分析,以及我国立法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的分析,得出了行政裁量基准权力来源的合法性结论。而且,这些研究方法并不是单独使用的,而是综合运用,归纳出规律,为我国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此外,在分析问题时,该书还将其他学科的方法引入其中。例如,在效果格化的方法论检讨及模式选取分析中,运用了统计学、数学方法对实践中的各地裁量基准的文本进行分析。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不仅体现了该书作者对研究方法运用的驾驭能力和娴熟技巧,更增强了该书的论证水平和分析深度。(作者为河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