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佟丽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在当前改革的过程中,各种声音都有。但我认为,当前改革的方向是准确的。很长时期内,党与法的关系都是敏感的、很难说清的政治话题,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对其有了清晰的阐述,也从制度上鲜明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的改革方向;认为反腐就是“打虎拍蝇”在“治标”那是误解,强化巡视制度、构建国际反腐新机制、推动官员财产申报及核实机制都让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制度化;立案制改革带来影响最大的就是“民告官”案件,与行政诉讼改革相配套,将有效强化司法对政府的外部监督;针对过去法学界、司法界批评多年的司法权力地方化问题,国家明确司法权为中央事权,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要逐渐收归省级统管;针对过去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司法系统内部非法干预案件办理的现象,明确“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改革方向,这一改革有助于法官更加独立地行使职权;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助于加强庭审对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引导和制约,有助于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我们必须看到两年半以来,很多改革已在逐步地进行中。 客观地说,以一名律师的视角,当前法治改革还有很多不足,很多改革文件还是有“部门”的影子。如何加强顶层制度的统筹,依然是改革要面对的难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要有科学立法,但对立法人才的重视及立法机制的改革是不够的;尽管国务院在强力推动简政放权、权力目录,但某些部门和地方不过是在梳理,难见有效改革和清理;法官员额制改革必须辅以“高素质”、“高待遇”及“高要求”,但某些试点都回避了相关问题;律师作为引导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第一道门槛,如何引导、规范行业发展,这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加强改革。发现问题是容易的,但解决问题是复杂、艰难的;法治改革的过程不是完美的,实现完美的法治需要艰难困苦的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