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会议主旨“举旗、誓师、团结、奋进”八个字的概括是我个人的感受,如果得到大家的认可,我自然也很高兴,说明这次会议确实起到了作用。关于今后的年鉴工作,还是要以李培林常务副组长的讲话作为指针和方向。李培林常务副组长的讲话不仅全面总结了年鉴工作的经验、成绩,指出了不足,而且对按照《规划纲要》如何发展年鉴事业提出了要求,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需要全国年鉴工作者凝心聚力、脚踏实地落实。 我说的“举旗”,就是要高举年鉴的旗帜,要统一在中指组的一杆大旗下,也就是要以这次会议精神,以李培林常务副组长讲话内容为旗帜,实现年鉴事业的新跨越。我说的“誓师”,是指这次会议是一次动员,既是战略上的动员,又是战役的动员,我们年鉴研究会和各级年鉴机构是有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的,完全可以为年鉴事业的发展提供有效、全面的智力支持和行动资源。经过这次动员,队伍誓师再出发,事业就一定会成功。我说的“团结”,就是希望从中指办到各级年鉴工作机构,从研究会各位理事到全体会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九牛拉车,个个出力”。我说的“奋进”,就是要明确目标,往前走,一步一足印,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对地方志的多次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一届中指组的要求,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问:李培林常务副组长在年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年鉴机构如何完成《规划纲要》规定任务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要求主要有三点: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在全社会培育浓厚的年鉴意识,使年鉴编纂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化自觉。二是大力推动依法治鉴,狠抓“一纳入、八到位”落实,督促如期完成年鉴工作任务,尤其是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的任务。三是始终坚持创新理念,以创新思维来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创新工作模式、管理方式、工作手段。这三点体现了中指组在年鉴事业上的时代认识、使命担当、创新要求。真要做到并不是很容易的,就以第一点来说,“年鉴意识与文化自觉”,这是从来没有过的认识高度,也是极具战略眼光的部署。 问:我们注意到,您先后在暨南大学和广东、山东、湖南等省的讲座中多次论述依法治志,这次年鉴会议上又提出依法治鉴。在发展年鉴事业上,依法治鉴是很重要的一环吗? 答:依法治志是我提出并主张写进《规划纲要》的。依法治志就是要实现地方志从传统单一的依法修志到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用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和依法传志等的转型发展。依法治志是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的法治保障,是依法修志发展的基本目标。实现依法治志,就是要实现从单一修志到立体治志的转变;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组织修志到依法修志的转变;实现地方志工作从封闭化到社会化的转变;实现地方志工作从行政化到专业化的转变,从而实现地方志工作的全面化、规范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以及地方志工作者只有充分理解依法治志的价值和意义,才能提高认识、开阔视野,全面推动地方志从一项工作向一项事业转型,并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中指组正在制定《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下一个时期年鉴事业的发展进行总体谋划。其中一个思想就是要依法治鉴。依法治鉴是从依法治志来的。国务院十年前就颁布的《条例》是地方志的法规依据,《条例》明确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是地方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综合年鉴的领导主体、工作经费、编纂机构、编纂质量、编纂人员、出版程序、开发利用,以及社会各界应担负的职责,都做了明确规定,为年鉴事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我们讲依法治鉴,这个法,既包括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根本法、基本法,也包括《条例》和《规划纲要》这样的特别法。第一,依法治鉴要求,《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年鉴全覆盖,这是国办对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年鉴工作硬任务、硬指标,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法定职责必须为”。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用法治方式来谋划年鉴工作,要心中有底气,手上有依据,争取政府主管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使他们明白作为当地党委、政府应当担负的年鉴工作之责任,要争取得到人大、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督查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督察,解决年鉴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问题,督促完成年鉴工作任务,尤其是三级年鉴全覆盖的任务。第二,依法治鉴的基础是“一纳入,八到位”。地方志机构一方面要向地方主管领导宣传“一纳入,八到位”,主动争取支持,一方面在内部也要落实对年鉴工作的“一纳入,八到位”,认识到综合性年鉴是地方志事业的一个增长点与支撑点,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第三,依法治鉴还包括依法开展对年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转变思想观念,尤其是当前科技手段日新月异,新媒体新传播手段日益发达的形势下,加强年鉴工作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新的用鉴途径,拓宽用鉴新领域。这是一个新课题,也是极具潜能的新领域,这方面如何做,亟待年鉴工作者去探索,我们希望在“十三五”期间能涌现一些新典型、新经验。第四,依法治鉴要求依法管鉴,就是要依法进行年鉴的审查验收、编辑出版、保存管理、督导检查。“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是《规划纲要》对年鉴规范化的要求,各地要依法确定工作程序,做到权力制约,职责到位,程序有效,监督有序,要抓好落实,决不能拖延。 问:为了落实《规划纲要》,中指办启动中国年鉴精品工程,您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吗? 答: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指组的要求,中指办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开拓新的工作领域,于2015年上半年实施全国地方志“十大工程”。“十大工程”中有一项就是中国年鉴精品工程。 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的目的在于提升年鉴质量,筑牢全国年鉴事业健康发展的根基,对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带动全国依法治鉴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一次探索性、创新性工程,没有先例遵循,原则上是积极而稳妥推进。所以首批确定了十家单位为试点,作为试验田,在取得创新成果和成功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十家试点的确定是很慎重的,先由各省推荐,又组织专家评审,并考虑到不同的区域和类型,反复研究才定下来的。所选十家应该说都有一定的年鉴编纂基础,地方也相对比较重视。但由于地域等原因,条件有差异,但年鉴队伍都是较好的。这十家中覆盖了不同类型,有山西、山东、广东,南京市、拉萨市,浙江温州市,河南驻马店市,北京市海淀区,吉林延吉市,四川威远县。这次年鉴工作会议期间就这十家确定为试点之后的工作进行了了解,总体情况还是不错的。中指办希望他们能做出成绩,也能创新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