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初心,必须持续不断地转变执业观念,让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自觉投身到服务社会、服务于民的各项工作中。当前,中国共产党正大力倡导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认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城乡社区人员构成复杂,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交织在一起,迫切需要得到疏解。公证行业应该顺大势,应民心,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通过持续开展“进社区”活动,送法入社区,聚焦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公证法律知识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积极回应民众诉求,让人民群众对公证形成习惯、产生信任。 三是创新拓展业务思路,满足多元市场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勇于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2000年8月10日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指出,“公证机构要改革单一证明的工作方式,努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积极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非诉讼性法律服务”。尽管距离改革方案的提出已经过去了十六年,但放眼公证行业的发展现状,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条方案的设计是具有科学性与前瞻性的,是能够继续指导公证未来工作开展的。 目前,传统公证业务已趋于饱和。如何探索出一条崭新的发展道路,保持公证行业的蓬勃生机,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于民,是全行业人员都需要思考的核心。其实,在我们日常办理公证过程中,会了解和掌握诸多信息资源,比如家庭关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学历程度、财产信息、甚至亲子鉴定报告公证中了解到的非婚生子女情况,如果我们能够将这些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和整合,我们将真正做到无可替代。在未来发展中,公证行业应当是委托、继承等传统证明业务与遗嘱保管、代办延伸服务等非证明业务竞相发展,以多元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公证业务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奉行互利共赢理念,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这个要求虽然针对的是我国的外交工作,但引申至公证行业,也对行业找回初心具有极其重要的启发意义。 2016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于加强公证与法院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沟通合作指明了方向。作为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代表的是纠纷解决的非诉机制,是国家法治的第一道防线。法院代表的是纠纷解决的诉讼机制,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证机构与法院应该深化务实合作,建立诉讼与非诉对接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畅通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引导人民群众妥处纠纷。 五是坚定树立行业自信,努力开辟行业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了文化自信,要求全党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平常行业交流时,常听到同行们提到一个词——内忧外患,尤其刚过去的2015年,先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之后是民政部任性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接着“十八不开”,公证行业受到接二连三的打击,这使我们很多同仁陷入了迷茫。 然而,尤其在这种情形下,退缩和畏惧是无济于事的,我们只有拿出“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勇气,面对质疑和纷争,尤需坚定立场;面对各种诱惑,尤需擦亮眼睛;面对复杂的现实环境,尤需不忘初心。在当下,全体公证同仁,特别是青年公证人,应远离愤懑与抱怨,将压力转为动力,将空谈转为行动,将被动转为主动,毫无畏惧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 过去,因为有那份为民、为社会的初心,公证走进了千家万户;今天,我们也要重拾那份初心,让公证在推动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有所作为。不忘来时的根,走好现在的路,坚定未来的梦。公证人要将公证当成一项事业来做,成功的路上并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不多。只有不忘初心,坚定前进,才能开辟出公证的新天地、创造新的奇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