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明明五兄妹,却有两人“被隐身”。幸亏公证员认真调查核实,拆穿了当事人的障眼法,保障了“隐身人”的继承权。6月9日,记者从合肥市中安公证处获悉了一起继承权公证办理背后的曲折。 今年5月,吴家三兄妹来到合肥市中安公证处。据他们介绍,父亲及外祖父母早已去世,前不久母亲也撒手人寰,留下一处房产。料理完母亲的后事,他们三人一道带来了母亲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母亲的结婚证、房产证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材料,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公证员告知了继承权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三位申请人均承诺如实供述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信。然而,公证员受理后,在调查核实中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吴家其实总共有五个子女,分别居住在杭州和大连,三兄妹为了多分一杯羹,在材料上做了手脚,故意隐瞒了另外两人的存在。 对于吴家三兄妹的做法,公证员给予了教育批评。不久,被遗漏的两位继承人从外地赶到合肥,这份继承权公证书才办理完毕。二人感激地向公证员说:“多亏你们的认真细致,为我们主持了公道。 ”(孙犁记者周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