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界联合”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为淄博城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青报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网上贸易代理、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等产品批发零售,并无明确的广告经营内容。 对此,韩骁称,依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委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应当委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如果该平台本身没有取得相应的广告经营资格,那么它经营广告服务业务本身就是违法的。” 此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而“城界联合”的参与者只要投钱就可以自行发布广告,“就算该平台取得了相应的资质,但如果对广告内容不加审查就发布,也是有违《广告法》规定的。” 文/本报记者 黄筱菁 周丹 线索提供/刘女士 图示制作/潘璠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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