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要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使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形成整体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纠正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法行政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是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要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全面形成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是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法治政府建设的成败。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使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三、如何保证法治政府与小康社会同步建成 制定出一个好《纲要》,只是万里长征走出了第一步。要保证法治政府与小康社会同步建成,重中之重是要使《纲要》确立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按照《纲要》的要求,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七项主要任务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根。《纲要》正文约1.4万字,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部分约1.2万字。这些任务和措施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针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行政权运行的基本轨迹和依法行政的内在逻辑,确定了明确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纲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任务除《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 三要坚决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纲要》的明确要求,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亲力亲为,不当甩手掌柜、不摆花架子,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和监督。 四要充分用好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这个指挥棒。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十分重要。《纲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要对考核评价制度进行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规定,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突出的干部。同时,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五要在全社会形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建设法治政府不仅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大事,更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关系亿万民众福祉。要以《纲要》颁布施行为契机,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纲要》是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它立足于中国国情和客观实际,全面总结了我国推进依法行政的成功经验;它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系统部署了今后5年建设法治政府的创新举措;它先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次由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文,实现法治政府建设5年规划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5年规划同步同期,描绘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宏伟愿景、总体轮廓和行动方案。《纲要》是党和政府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今后5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宣言和行动纲领。只要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的大力推动下,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就一定能破障闯关、攻坚克难,聚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如期实现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伴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雄壮乐章,我们清晰地听到法治政府正在铿锵走来。 责任编辑:秦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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