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也要树立正确的理财观,投入和产出是基本对等的,在出现新的营销模式时,要多了解其相关信息,谨防网络诈骗行为。”荆林波认为,消费者需克服急功近利、“天上掉馅饼”的心态,理性对待一元购之类的诱惑,确保自身权益和个人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延伸阅读 “一元购”陷阱怎么防 日前, 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简称“媒购委”)发布行业通报称,近来,媒购委不断接到投诉,反映近期网络上很多购物平台以电子商务创新的名义,开设所谓“一元夺宝”或“一元云购”等打着网络购物幌子开展变相赌博的行为以及其商品售后维权难等问题。 经媒购委调查,现阶段确实有很多网络平台利用网络销售的运营方式,诱导消费者付款一元、十元、百元博取超过其付款额千倍、万倍的商品,付款后获得相应编码,鼓励加倍付款博取更高的中奖概率,并通过发布“获中商品”的编码,告知哪个消费者获得了该商品。其线上商品种类繁多,主要集中在汽车、黄金、电子产品等高价值商品方面。 经媒购委调查,这些一元购平台看似销售的是实物商品,而实际是将商品(奖品)单价提高,并拆分成若干份销售,抽取其中一份中奖,其本质并非销售实物,而是销售中奖机会和中奖概率,其形式与彩票如出一辙。就此问题,媒购委咨询相关部门后了解到,在我国,合法彩票只有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种,其他任何部门、机构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另经媒购委调查核实,这些一元购运营方的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均没有博彩或彩票业务。 对此,媒购委法律顾问团就一元购平台存在的相关问题提醒消费者: 一、通过众筹或集资方式来开展博彩类商品销售的游戏行为需要得到前置审批,消费者要特别注意平台行为是否得到相关部门审批。同时,任何博彩类行为均是国家严控的特许行业,显然此类平台并没有获得相关批准。 二、我国法律规定,凡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均属于抽奖行为,这些平台通过中奖销售方式进行诱导,而且其商品标价普遍比正常市场价格高出20%牟取暴利,已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构成价格欺诈,干扰市场秩序。 三、依据国家税法,任何人通过博彩类行为获得高价值奖品要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元购等平台上很多商品价值远远超越个税起征点,而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没有迹象表明这类平台履行了代缴代扣税款义务,可能涉嫌构成逃税。 四、在此类平台的运营过程中获得奖品或中注的过程及方式不对外公开,没有第三方公证,不仅抽奖方式无法确定,无人监管,可变因素极大,涉嫌严重的商业欺诈甚至诈骗罪,而且商品质量问题也没有办法保障,造成消费者退换货难。 (本报记者 吴秋余整理) 责任编辑:杨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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