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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根本利益国家法律尊严不容挑战(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杜娟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05
摘要:周世锋还在供述中承认,“死磕派”律师加入律所,以及冲击法庭、扰乱司法的行动,引起了境外势力的兴趣。“他们积极拉拢我,是想利用我们继续冲击法院审判,冲击整个中国的审判秩序和其他司法制度,给中国政府制造

  周世锋还在供述中承认,“死磕派”律师加入律所,以及冲击法庭、扰乱司法的行动,引起了境外势力的兴趣。“他们积极拉拢我,是想利用我们继续冲击法院审判,冲击整个中国的审判秩序和其他司法制度,给中国政府制造麻烦。他们的最终目的,是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在周世锋、李和平、王宇等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2015年9月,王宇的儿子包某某(未成年)在内蒙古被不法人员蒙骗裹挟,从云南偷越国边境进入缅甸,及时被缅甸警方截获,移交中国公安机关。据涉案人员供述,此次偷渡由西方反华势力一手策划,目的就是要将包某某带往缅甸,再经泰国转道至某西方大国,从而作为要挟中国政府的“人质”。

  “不法律师、非法宗教组织、网络推手、职业访民、某些境外反华组织,这些圈子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有着严密的组织、明确的分工以及隐密的联络,还有境内外资金支持,已经达到深度勾联的程度。”办案人员指出,不法律师利用司法个案挑起事端;非法宗教组织拉拢吸收职业访民并“洗脑”;网络推手负责组织串联、网上炒作;职业访民负责到各地围观滋事;境外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舆论抹黑攻击。各个圈子平时相对独立,每当发生敏感案事件时,周世锋、胡石根、李和平等各个圈子的上层人物就密切联系,带领各股“推墙”势力共同参与、相互策应、各司其责,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企图引发大规模官民对抗,制造大规模流血冲突,把国家搞乱。

  面对法庭认罪忏悔 与人民为敌者难逃国法惩罚

  如今,面对庄严的法律,多名被告人幡然醒悟、深刻忏悔——

  “境外反华势力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屹立于世界东方,他们想方设法对中国发动‘颜色革命’。一些外国机构、组织和媒体,这些年来之所以频繁地跟我接触,给我支持,就是看中了我作为律师的特殊身份,以一个熟悉法律的人来挑战法律、挑战制度,破坏力更大,更能够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他们的企图得以实现,我们国家几十年的发展建设、十几亿中国人民的辛勤付出换来的成果,都会毁于一旦,老百姓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到那时,我将成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我现在对自己的行为真是追悔莫及。”在悔过书中,周世锋痛悔地写道。

  “因为自己的知法犯法,给全国律师从业者抹了黑,我为自己给律师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感到内疚。”周世锋说,希望律师界各位同仁以我为戒,时刻警惕境外势力颠覆中国的险恶用心,严守法律底线,坚守职业道德。

  在最后陈述时,胡石根表达了深刻悔意。“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问题的严重性,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也给自己、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现在想来,悔恨万分。国家把我培养成一个大学教师,本该努力工作,报效国家,却由于长期受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影响,出狱后不思悔改,在反党反政府的犯罪泥潭里越陷越深。”他说,这次教育比以往任何一次法纪教育都更为深刻,触动灵魂,我决心以后不再参与反党反政府的活动,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公民。

  “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深感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家人,追悔莫及。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与那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为伍。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愿意现身说法,以我的深刻教训警醒世人擦亮眼睛,看清境外敌对势力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人员的丑恶嘴脸,不要被他们标榜的所谓‘民主’‘人权’‘公益’等蒙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回报社会,认真改造,在有生之年多为国家、为家庭做有益的事。”翟岩民一度哽咽,当庭鞠躬谢罪。

  同时,涉及本案的一些人员也在深刻反思之后及时醒悟。

  境外媒体报道称,境外个别组织计划向王宇颁发人权奖。对此,王宇说:“我是一个中国人,我爱我的祖国,这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只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认为他们颁奖的目的是想利用我来攻击抹黑中国政府,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今后无论境外什么组织颁给我什么奖,我都一样不承认、不认可、不接受。”

  庭审内外,有更多人心生共鸣、感触尤深——

  旁听了庭审的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耀东说,这是一次公开、公正的审判,中国司法机关面对这样的重大敏感案件从容应对、有条不紊,在依法审理的同时将庭审打造为一堂深刻的政治课、法治课和“颜色革命”警示教育课,充分展现了中国司法的信心和定力。法治中国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群体。任何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无论采取暴力手段还是“和平演变”“街头政治”,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对于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而言,维护国家安全、政权稳定,是基本的法律底线,也是应尽的公民义务,更是全体国人的根本利益和福祉所在。

  “‘颜色革命’的本质是某些西方国家和利益集团煽动受害国内部矛盾、勾结受害国反动势力、驱使教唆受害国反动分子,企图干涉该国内政、制造国内混乱、推翻国家政权、影响国际政治格局,进而从中获利的一种恶意政治行为,与真正的民主、进步背道而驰,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注定是不得人心的。”天津市人大代表王泽庆表示,“这些敌对势力跟我们国家和社会发展进步的主流力量比起来,只是强大主旋律中的一些噪音,他们的‘推墙’运动不可能成功,‘颜色革命’阴谋不会得逞。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正在深入推进,这些都是文明、进步、积极的因素,能让中国老百姓更加幸福。”

  旁听了庭审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深有体会地说,本案教训深刻、警示意义重大,特别是警示广大律师要守住律师职业的底线和红线,不得利用律师身份策划、煽动、组织某些利益群体,干扰破坏正常司法活动和社会秩序,更不得借炒作个案破坏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一定要敬畏法律、忠于事实,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者、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保障者、国家治理现代化推动者、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者,厉行法治,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责任编辑: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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