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称,查处曝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说明在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在扶贫资金、项目增多的过程中,监督没有及时跟上,存在监督滞后、缺位、错位现象;改革不及时不彻底,导致原有的一些体制机制漏洞和深层次弊端逐步显现,等等。 对于解决问题的出路,宋伟认为,通过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标本兼治扶贫领域腐败,既严查减少扶贫领域腐败存量,又通过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 “扶贫领域的工作相对复杂,涉及环节较多,不同地区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围绕工作程序制定严密流程,从而减少腐败机会。此外,在扶贫工作监管方面,既要发挥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更需要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发挥主体责任。”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杜治洲则认为,要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必须做到两点:第一,贫困识别过程的强制性公开。贫困户的确定过程必须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公开,不做到信息公开,程序上就算不规范,贫困户就不能确认,扶贫款就不能发放。第二,要继续严肃查处典型的扶贫腐败案件,建立专门的举报平台,让老百姓提供腐败线索,提高惩治概率。制图/李晓军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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