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岩民与潍坊徐某某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人原本素不相识,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某是牵线搭桥者。至于刘某某为何找到他,此前说起此事,翟岩民一度很是自豪,"刘某某对我了解,知道我手底下有很多访民,可以组织得起人来。"徐某某的妻子贾某某证实,"刘某某说老翟这人很有能力,能找到访民来声援我。" 作为周世锋招纳的"维权"团队成员,翟岩民对自己的作用也心知肚明,"我没学过法,也没有任何法律背景,周世锋看中的应该是我背后那些'访民'资源。"为了通力协作达到目的,周世锋曾这样告诉翟岩民:"在公安机关听警察的,在法庭听法官的,他们说什么是什么、不敢反抗,那是不行的。要强势一些,不要听他们的。" "让国际社会介入,进行颜色革命" 在这些非法聚集滋事、恶意炒作的背后,究竟包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翟岩民在供述中说,律师、"公民"、访民都有共同的"推墙"思想,都在所谓的"民运"圈,每次事件都是律师先挑起事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公民"、访民跟进,继续炒作、发酵事件,"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 "把事情炒起来以后,律师、'公民'、访民在网上继续炒作,由律师、'公民'开会对事件进行组织、策划、预谋,决定具体分工。我负责现场总指挥,对抗现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机关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的人围观此事,百姓上街,造成官民冲突,让国际社会介入,推翻共产党领导,进行颜色革命。"翟岩民说。 无论是苏州还是潍坊的案件,都与翟岩民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他为何如此热衷参与其中?翟岩民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说,主要是自己做生意失败后,把不满转化为对体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终接受"推墙"思想,追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证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翟岩民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系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系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翟岩民对胡石根等人的言论积极响应,并提出挑选有经验的人安插到"劳工运动"中,以形成对抗政府的势力。 "'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翟岩民说,这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就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民运"领袖、我这样的"民运"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在会上,与会人员对2014年的"推墙"运动进行总结,对2015年进行策划,制定策略、方向。 侦查过程无刑讯逼供 如今,这一切换来的是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横幅、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物证、书证,证人胡石根、刘星等人的证言,司法鉴定意见书等鉴定意见,搜查、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被告人翟岩民的供述和辩解。公诉人、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均无异议。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近年来境外反华势力始终将西化、分化、弱化中国作为战略目标,通过"颜色革命"、"街头政治"等方式对我国实行政权颠覆活动。本案的审理充分揭示,翟岩民作为发动"街头抗争"的重要推手,在境内外反华势力的指使、授意下,无视法律,在全国多地聚集滋事、围观炒作,攻击国家政权机关,试图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是对我国法律制度的肆意挑衅,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破坏,是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 公诉人认为,翟岩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对起诉书当中指控被告人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没有异议,认为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辩护人问道,"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你是否有刑讯逼供",翟岩民答"没有";辩护人问,"你的供述是否出于自愿",翟岩民答"是出于我的自愿"。 翟岩民在最后陈述时说,"我今年五十五岁了,在我前五十年人生中,我始终是个爱国守法的公民,从来没有进过公安局。但是2013年加入这个犯罪团伙以来,我因为参与违法活动先后三次被拘留,直到今天走上法庭接受审判"。 翟岩民说,"今天的审判让我感到法庭是公正的,整个审判过程保证了我的权利。庭审之前,两名辩护人与我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庭审过程中为我发表了非常专业的辩护意见。我接受检察机关对我的所有指控。在政府的帮助教育下,我已经认识到我所犯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性质的严重性。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与那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为伍。" "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家人。"翟岩民在陈述中说,我的父亲今年九十七岁了,卧病在床,我不但没尽到儿子的孝道,反而让年迈的父亲因我担惊受怕,因为我的犯罪颜面无光"。 谈及自己的老父亲和尚未结婚的儿子,翟岩民在庭上一度哽咽,与此前在热点事件中的表现截然相反,"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次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愿意现身说法,警醒世人擦亮眼睛。" 今天中午,本案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翟岩民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听到审判员宣布判决结果后,翟岩民含泪起身,弯腰向法官、检察官和辩护人鞠躬,"感谢党和政府一年多来对我的教育"。 主动阻止家属前来旁听 庭审后,翟岩民接受了到庭的境内外媒体联合采访。有记者询问,"这次庭审,你的家属来了吗",翟岩民坦诚地回答,"是我阻止了家属来"。 翟岩民表示,"我担心判决不是这个结果,怕我的家属承受不了,我就拒绝了家属来。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不会拒绝。" 翟岩民介绍说,"我通过管教反映,说不想让家属来。我(对刑期)的预期是十年以上,我的老父亲已经九十七岁了,如果真判了十年以上,我肯定见不到我的父亲了。" 面对媒体记者,翟岩民再次感谢办案机关、法官、检察官和公诉人等,"感谢他们为我所做的工作"。说起未来,翟岩民表示打算重新经商,"远离那些(维权)圈里的人。再继续那么搞,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采写:南都记者 嵇石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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