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县法院则以聘任调解专员的方式减少信访和诉讼案件,在椰林、本号、新村三个人民法庭设置调解专员,选任10名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群众基础好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退休司法干部、宗族长老等担任调解专员,以法院调解员的身份先行调解,调解不了的便以口头形式立案登记,在法官指导下继续参与调解。去年6月至今年6月,10名调解专员成功调解结案429件。 各地试点法院、检察院还通过创新编制人员管理机制,科学调配司法办案力量,不断优化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效率,有效化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保证了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责任编辑:杨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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