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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面推开司法体制四项改革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1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重大任务。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改革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从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部署推进四项改革试点以来,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区市的探索实践,已经开始为大范围改革实践投石问路。两年多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改革共识进一步形成,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从今天起,本报在一版开设“司法改革新亮点”专栏,有重点地报道试点地方大胆探索,积极作为,破解难题,确保改革任务和部署落到实处的新经验、新做法。

法制网记者 王家梁 通讯员 杨胜卫

从今天起,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9个地方18个单位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三级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

这是《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贵州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现场观摩会暨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了解到的。

而于今年年初开始,贵州省委政法委就部署了全年4个“项目化”观摩会,每次观摩确定一个主题,分别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体制改革、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社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期通过“项目化”观摩、“工程化”实施,推动全省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推进员额制工作,致力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科学便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探索实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中,贵州坚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科学组建办案团队,着重使资源向审判检察一线集中。”贵州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温杰介绍说。

据了解,贵州将遴选入额的院庭长直接编入审判团队,并按照1(员额法官)+N(法官助理)+1(书记员)的标准,至少形成“1+1+1”的办案模式。入额院庭长和员额法官平等分案、平等办案,主要负责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同时,法官助理分为程序助理和实体助理,程序助理主要负责保全、查封、送达等程序事务。

改革后,试点法院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占85%以上,比改革前增加64%。以花溪、汇川、贵定、榕江四个基层试点法院为例,推行此项模式后,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分别增加267件、122件、83件、76件,与此同时,改判发回率也同比下降1.32、0.54、1.23、1.13个百分点。

贵州省还建立了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动态调整机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根据司法职能不同和案件数量、质量、经验、绩效、信息化程度等情况,对员额法官检察官数量进行动态调整。

“这样一来,既可以确保案件饱和,又避免超负荷运转,力求做到人案相适。”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德昌说,“精确员额制让法官真正回归到执业的本源,能够将精力、才力更加集中完整的投入到案件的审判中去,以此确保案件质量提升。”

除了科学配置审判团队,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在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方面,还注重案件的“简繁分流”,从源头上提高质量。即针对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占80%左右,普通程序案件占20%左右的特点,按照“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思路,用20%的司法资源负责办理80%左右的简易程序案件,确保当日立案、排期开庭、当庭宣判、及时执行,着力解决办案效率问题;用80%的司法资源负责办理20%左右的普通程序案件,确保程序规范、实体公正、执行有力,着力解决案件质量问题。此项制度的实施,大幅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汇川区法院一名法官创造了一天完成13个庭审并当庭宣判的记录。

“贵州省针对近年来矛盾纠纷增多、案件逐年攀升的实际,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一方面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让更多矛盾纠纷在诉讼渠道外得到解决;一方面坚持内部挖潜,改革完善案件办理机制和管理机制,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内设机构改革,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努力以较小司法成本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平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说。

在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贵州省检察院还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权力清单”,全面梳理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1606项权限配置。对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权限内容进行划分,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检察长行使或委托行使的12个业务类别权力,未明确的各项审批权,采取一般性授权方式,授权给检察官。同时,该省检察机关还建立重要执法事项、重点执法环节“全程留痕”制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介绍说,通过司法责任制改革,使员额制检察官集“权”“责”“利”于一体,形成了权力清晰、责任明确、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司法责任长效机制,促使员额制检察官工作更加严谨、细致,更加公平公正办案。

为确保案件质量提升,贵州还注重大数据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据介绍,贵州省法院、检察院运用信息化加强案件节点流程监督,推行节点审限预警,促进审限内结案,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同时,该省还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程序规范。运用大数据对案件裁判标准、习惯进行分析,找出偏离值范围,为类案审判、检察提供分析依据和帮助,实现裁判预测,偏离预警,以此规范办案和裁判。

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中央政法委的正确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突破性成效,发出了贵州声音,改出了贵州经验;突出了主体地位,改出了职业尊荣;强化了办案责任,改出了司法公信;完善了配套措施,改出了便民利民。不仅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也更加坚定了全面推进改革试点的信心和底气。

法制网贵阳7月11日电

贵州全面推开司法体制四项改革

责任编辑:杨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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