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是贯穿国企改革的一个主线和灵魂 ■王军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总目标在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9月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就有明确表述。那么,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背景下,究竟应该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如何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如何通过深化改革、释放活力使国有企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带动作用?成为一个非常重要而又紧迫的问题。 笔者认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味做大规模、继续“国进民退”。新时期、新常态下的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是着眼于在新的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不断增强企业活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最终实现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就当下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最重要的任务而言,“做强做优做大”意味着需要从中长期制度供给的层面着手: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国有资本监管体系;另一方面,也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淘汰过剩落后产能。简而言之,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是贯穿国企改革的一个主线和灵魂。 “做强做优做大”,首先是要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如果说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那么国企改革的核心就是从根本上和整体上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当前我们所面临的经济增速持续下行、产能过剩、僵尸企业的存在,无一不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恶化、国有资本配置资源效率过低有关。国有企业占用了巨量宝贵的经济社会资源,但却无法创造出与之相适应的盈利和回报,在自身杠杆率居高不下的同时,既挤出了民间资本的投资空间,又妨碍了市场自发和必要的调整与出清,反而带动了整体经济投资回报率的持续下降,抑制了潜在经济增长的实现。因此,未来判断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应当是,是否实现了产能过剩的有效化解、过高杠杆的明显抑制、经营效益的持续改善以及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的显著提高。 “做强做优做大”,根本上是要通过提高国企的自主创新能力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面对风起云涌的世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国家正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有企业应当紧紧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遇,积极发展新经济,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不断从供给层面为全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新技术、新产品与新服务,提高主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其中的关键是,全社会应真正确立企业在各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切实解决科研与经济“两张皮”问题。政府尽可能不直接参与竞争性技术创新活动领域,而主要是为企业从事创新提供支撑和环境,通过建立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的国家与企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开发机制,健全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成果向企业顺畅流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对创新型企业给予税收、价格、直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源竞相投入创新活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做强做优做大”,需要加快国资与产业联动调整,优化国资布局和结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国有企业发挥好带动作用,这种带动作用体现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新优化、国有企业主导作用有效发挥。为此,应加快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聚焦产业链、价值链,深化开放性市场化双向重组联合,加快调整不符合国家战略发展要求的产业和行业。重点发展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制造业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服务业企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完善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领域企业持续发展的经营模式。推进企业向重点区域或功能性区域集聚。同时,优化完善国资流动平台运营机制,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平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重组整合,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资金的良性循环,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服务民生等提供有力支撑。 “做强做优做大”,必须解决政府过度干预问题,建立真正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受到政府过度干预、法人治理结构缺失是很多国有企业面临的通病。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公司治理,形成董事会与管理层相对独立运作、相互制衡的治理机制。完善独立董事的提名、选聘、考评问责等制度,推动独立董事职业化和专业化,解决独立董事“不独立、不懂事”现状。特别要明确混合所有制下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运行规则,建立有效的高层管理人员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国有董事和非国有董事的行为规范化、长期化,保证国有和非国有资产共同保值增值。 “做强做优做大”,意味着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具体而言,国资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监管手段和方式不断优化,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全面落实。一个完善成熟的国资监管体系的关键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部门主要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公共职能。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分类推进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的经营性国资监管全覆盖体系。 “做强做优做大”,要求企业立足本土、融入全球,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有条件的企业应以市场拓展、资源引入、技术提升、品牌输出为重点,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因时、因地、因企制宜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建立境外科技研发、资源开发和加工贸易基地,构建符合国际市场竞争要求的管理和运营方式,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形成一批符合国际规则、有效运营的资本管理公司;一批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跨国集团;一批全国布局、海外发展、整体实力领先的企业集团;一批技术领先、品牌知名、引领产业升级的专精特新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