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和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做到“六个并重”,严守职业道德和权力边界,强化人权保障、正当程序、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观念,使严格公正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化为自觉行动。持续不断地深化“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紧贴司法实践开展分类培训,完善检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依法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落实工作,让禁令生威,铁规发力,对违反纪律的,不管涉及到谁,坚决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引导检察人员严守防止冤假错案、保障办案安全、干警遵纪守法三条底线,保证检察队伍清正廉洁。 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实现规范司法 坚持基层基础导向,进一步解决服务基层意识不强、考虑基层实际不足、解决基层困难不够和基础工作薄弱的突出问题,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强基层、打基础上,把强化基层基础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和基石。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提升基层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入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蹲点调研、述职述廉、专项巡视等工作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的深度融合。要求和督促基层检察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必须身体力行,强化“两个责任”,切实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基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