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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在挑战我们的法律(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0
摘要:人们此时会关注,无人驾驶的安全性。事实上,无人驾驶将会比人为驾驶更加安全。道理很简单,现有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都是人为过错造成的,要么酒驾,要么违规超车,要么逆行,要么闯灯。所以,现有的交通法规主要

  人们此时会关注,无人驾驶的安全性。事实上,无人驾驶将会比人为驾驶更加安全。道理很简单,现有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都是人为过错造成的,要么酒驾,要么违规超车,要么逆行,要么闯灯。所以,现有的交通法规主要是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追责基础的。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首要解决的便是区分谁有过错,谁的责任,并据此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法院同样是主要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判决赔偿责任的。

  无人驾驶中,“人”几乎是不会犯错的,没有酒驾,没有违规超车,没有逆行,没有闯灯。从个这意义上讲,无人驾驶更安全。当然,可以预见,在无人驾驶的初期,还将出现车辆自动行驶与人为驾驶相结合的现象。无论如何,现有的交通法规则都将面临严峻挑战。在全面迎来无人驾驶的时代,主要根据驾驶人员过错划分责任的制度体系将被彻底颠覆,那一时代考验的不是驾驶人员的驾驶行为,而是汽车本身的智能化程度。现有的驾驶员培训制度或将被严格的汽车检验制度所取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现有的驾驶员责任不复存在,为此汽车公司可能将成为保险公司最大客户。对应的,酒驾入刑的规定也可能变得没有意义。

  机器人来了职业规范或将重塑

  前不久,在论及机器人时,一位法官朋友信誓旦旦地说:机器人永远无法取代法官这样的职位。

  事情恐怕没有这样乐观。IBM公司已经推出了“高级案件管理”系统,这也被称为“机器人法官”。该系统能够通过对既有数据和判例的分析,自动生成最优的判决结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也于去年开始使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极大减轻法官的办案负担。在判案问题上,机器人与真人相比各有优势,人有思想和情感,对公平的理解也更加人性化,机器人对于大数据和既往判据分析则更加彻底。如果有一天在庄严的法庭上,坐在法官座位上的是一个机器人,你能接受吗?

  当然,人的命运永远都只能由自己主宰,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审判,不仅需要理性客观,还需要情感与判断,因此,我相信,庄严的法官席上坐的永远只能是人,但法官借助机器人来判案已是大势所趋。而法官要彰显其作为人的独特性,就需要在判决中体现智慧、温情、思想等价值。

  同样面临职业危机的还有律师、教师、艺术家等行业,在机器人时代,法律也将重塑对他们的职业要求。现在已经适用的诉状机器人,可以依据当事人描述自动生成法律诉状,那么作为律师的执业水平一定要高于机器才可能彰显其价值。那种只会照本宣科、机械背诵法条的律师也再无生存之空间。同样,法律对艺术家们创造性的要求也会提高,他们的作品与机器人的作品,何者更优秀,竞赛已经开始。同样,新的学术评价体系将被重新构建,那种缺乏学术思想,纯粹依靠翻译过活,或者“复制、粘贴”的学术方法将被机器人彻底取代。因为,这一切,机器人远胜于你!

  不得伤害人类与不得虐待机器人或将写进宪法

  机器人产业带给人类社会的最终会是什么,是福还是祸?这是一个人类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

  机器人伤人事件,不仅出现在科幻电影中,在现实中也多次出现。早在1981年,日本就发生了机器人杀人事件,一名工人在工作的过程中,一个机器人突然用两只铁手从背后将其抓住,并把他放入工作机器中活活压死。无独有偶,去年德国大众公司就发生了类似的机器人杀人事件。作为机器人小说之父的阿西莫夫,在其著名小说《我,机器人》中提出了机器人学的三大法则,位于首位的便是“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将写进未来宪法。它理应成为人与机器人互处的第一法则。事实上,现有的法律中已开始规范,防止机器人伤及人类。在3D打印机器领域,澳大利亚就专门出台法案,禁止3D机器人打印枪支。同时,各国专利法中大都规定,对于人类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发明,不应授予专利。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同样,人类是否也应当尊重机器人呢?前不久网上曾流行一个机器人测试的视频,测试人员在恶劣条件下训练机器人或故意踢打机器人。该视频因涉及“虐待”机器人而受到广泛批评。哲学家梅辛革说,一个有意识的机器人像一个迷茫的婴儿一样,把它们当作机器对待是残忍的。的确,随着机器人时代的到来,保护机器人也将纳入立法讨论,有观点认为,其中道理如同意大利为保护宠物狗立法一样。人们总是希望人类社会充满善良与和谐,而不是暴力与血腥。人对机器人的关注同样也是对其自身的关注。机器人作为人类社会的成员,一样应当有基本的“人权”,并得到法律必要的保障。韩国政府已经起草了第一份机器人道德宪章。该宪章认为机器人必须严格遵守命令,不能对人类的利益造成危害,当然人类也不能虐待机器人,应该充分尊重机器人的利益,合理使用它们。

  近年来,仿真机器人的研究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机器的皮肤、眼神都与人一样惟妙惟肖,他们或将走进办公室作为助理,或将走进家庭作为情感陪护。他们是机器但亦有人的属性,对机器人的尊重便是对人类自身的尊重,可以预见,这将成为未来立法的组成部分。

  无论你喜欢或不喜欢法律都将重构

  美国早在2011年就启动了机器人计划,美国航空航天局、国防部、能源部相续加入计划,这在美国并不常见,足以表明其举足轻重。韩国甚至在2008年出台了《智能机器人开发与普及促进法》,通过机器人专门立法形式推动机器人产业发展。

  就机器人的发展速度而言,我国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这里有两个数据很有价值,一个是机器人的市场占有率,一个是机器人领域的发明专利。在工业机器人领域,瑞士ABB、日本的发那科、安川电机,还有德国的库卡等几大巨头占据国际机器人市场的70%以上。在军用机器人领域,美国开发商全球市场占有率超过80%,欧洲占据15%,中国仅占0.1%。另一个数据是机器人的发明专利情况,根据对德文特数据库1991年-2012年(2013之后申请的专利尚未公开,数据尚不完整)的分析,拥有机器人专利排名在前的分别为日本、美国、韩国等国家。

  未来领域的战争,经济领域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机器人的竞争。为此,我国《机器人产业十三五规则》和《中国制造2025》,已将机器人制作纳入国家优先重点领域。无论喜欢或者不喜欢,机器人时代都将到来。这将是一个机器与人高度融合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我们将与机器人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一起思考。传统法律将面临巨大挑战。法律的终极关怀,不仅包括人,还包括机器人。

  机器人时代的法律话题或才刚刚开始,新的伦理观和法律观将被重新构建,人类社会对它的探索也将持续不懈。借用机器人科幻电影《终结者》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后会有期,宝贝!”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