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全国执政后,对消极腐败现象的危害性,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并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有力的措施惩治腐败。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三反”运动,果断处理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在全党全国引起巨大震动,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情况,党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坚定不移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改革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政府设立监察部门,检察院设立反贪局,组建国家预防腐败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3年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还是制度靠得住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障。 革命年代,我们逐渐形成了民主集中制、党指挥枪等制度原则。毛泽东还写出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一系列具有制度设计性的光辉论著。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党的制度建设进行了探索。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明确提出,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看得很重。1980年,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同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是党的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党内选举制度、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干部人事机制、党务公开制度、巡视制度的改革完善,使党的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修订出台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一个五年计划等,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党的制度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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