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分析,雨水管道、泵站、河道等基础设施提标改造或新建,需要资金投入、立项和建设,这些都需要时间。“毕竟我国目前还处于发展中阶段,包括法规机制、人才技术、监控管理等方面还有待完善与提高,这个阶段是很难逾越的,必须允许有一个发展成熟期。”王强说。 “从内涝的特点和产生原因来看,治理城市内涝问题并不是在短期之内可以解决的,也不是高成本的治灾投入可以迅速扭转的。内涝产生的原因主要是1998年后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城市急剧扩张,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结果。1998年我国人口城镇化水平为30%,现在已经超过了56%,而且还在继续上升。世界经验表明,人口城镇化水平要达到70%以上才进入相对平衡态。所以我国未来十年洪水内涝的压力还会加大。”程晓陶说。 结束语 城市内涝现象的出现,直接诱因是持续强降雨天气,背后却存在城市快速发展但排水管网建设滞后等复杂原因。治理城市内涝,需要蓄、滞、分、净、渗、调与河湖水系整治等综合性手段,需要建立风险干预机制,需要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治理城市内涝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长期工程。然而,不管工程如何繁杂,必须从一点出发,即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事。在防治洪涝灾害法律日益完善的当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方是防治内涝的根本点。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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