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武汉法院:司法改革带来大变化(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3
摘要:不仅如此,市中级法院所有案件文书的签发全由承办法官独自完成,相比以前文书由副庭长、庭长层层审批的做法,如今一方面节省了流转时间,提升了案件效率,另一方面也让法官没有了“依赖感”,更加认真地审查每一份

  不仅如此,市中级法院所有案件文书的签发全由承办法官独自完成,相比以前文书由副庭长、庭长层层审批的做法,如今一方面节省了流转时间,提升了案件效率,另一方面也让法官没有了“依赖感”,更加认真地审查每一份文书的每一个细节。

  33岁的魏兰曾被评为省、市“三八红旗手”和“武汉市十大公正爱民好法官”等荣誉称号。她说:“司法责任制实施后,法官对案件的责任心加强,加上审判流程管理精细化,所以我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在个别案件流程监督和效率管理上,节省了精力,提高了效率。”

  2015年,市中级法院有3起案件入围年度“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另有3案分别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消费者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医犯罪典型案例”和“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典型案例”。真正做到了案件质效的提升。

  第五,强化辅助功能,助力法官聚焦案件裁判。

  2015年7月至9月,市中级法院通过个人自愿、审判长与个人“双向选择方式”,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和交流工作。按照“四审两助两书”或“三审三辅”模式,以庭长、副庭长为核心,在全院重新组建47个审判团队。

  一是将司法裁判工作与审判辅助事务区分开来,明确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在具体案件中的参与程度、权力和责任,并通过加强辅助力量,将法官从繁杂的审判辅助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加注重案件权利义务判断,做出社会价值和法律适用统一的裁决。2015年9月1日,审判团队运行以来,市中级法院法官人年均结案106件,较司改前提升41%,判决的说理性更强,一、二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有所下降,呈现了案件质效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

  二是着力选好配强审判辅助人员,特别是法官助理。汉阳区法院从未能入额法官与通过司法考试的书记员中优选出28名年轻能干的法官助理,一进审判团队就发挥出惊人的工作效率。不光是大胆启用年轻人,汉阳法院还留用2名年满57岁的法官转任法官助理,他们凭借审判工作的经验优势,承担了全院大部分诉讼保全工作,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

  三是启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司改前,汉阳区法院仅有8名政法编制书记员,为保障法官将精力集中在案件庭审和裁判上,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了38名聘用制速录员担任书记员工作,配合审判团队办案,实现法官与书记员1:1配置。(王田甜 龚子英)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