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轮司法改革中,我们提出要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按照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法官员额制,科学确定四级法院法官员额;建立单独的法官职务序列;成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遴选委员会、法官惩戒委员会;建立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的工作机制;提高法官薪酬待遇等等。目前,这些改革正在中国一些法院开展试点,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司法改革乃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中国新一轮司法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中国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不懈推进司法改革,不断解决在司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公正司法,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作出新贡献。 (本文为作者在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上的专题发言节选) 责任编辑: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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