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0日,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中,被告人糯康系缅甸国籍,桑康·乍萨系泰国国籍。法院为庭审安排了现场翻译和同声传译。缅甸、老挝、泰国等国驻华领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此前的8月9日上午,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及被害人英国公民尼尔·伍德的部分亲友,英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140多人旁听了庭审。 这两起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尊重了公众的知情权。宋英辉评价认为,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既是对当事人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也是对公权力机关的监督制约。 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知情也是监督的前提,公开透明是司法共识,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10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发布《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姜伟指出,中国全面实行审判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之外,其他案件的审理都向社会公众公开,允许旁听。 宋英辉介绍,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十年来,两轮司法改革完善健全了司法公开制度。法院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向社会公开。检察院实行检务公开,对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公安机关实行警务公开制度。建立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探索建立了人民监督员制度。 对此,司法改革白皮书强调,中国司法机关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在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司法权。 充分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 2009年2月,24岁的云南青年男子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在看守所度过11天后却因重伤入院,并于2009年2月12日身亡。对此,有关机关的答复是“躲猫猫”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这仅仅是个不幸的开头,此后,诸如“冲凉死”、“睡觉死、“喝水死”等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事件屡屡被媒体披露,一次次地冲击着人们脆弱的神经。 针对近年来看守所、监狱内发生的个别恶性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和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2008年至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纠正看守所违法羁押5473人。 宋英辉告诉记者,为强化对监管场所的法律监督。司法改革规范和加强了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监管场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完善和落实收押检察、巡视检察等工作机制,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开展保外就医、看守所械具和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 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或者书面意见的,应当将建议书或者书面意见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姜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完善了拘留、逮捕后送押和讯问制度,侦查人员对被羁押人的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全面推行侦查讯问过程录音录像制度。完善在押人员投诉和调查机制,建立在押人员约见民警、看守所负责人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在押人员投诉、控告。 为大力打击和防范“牢头狱霸”,在每个监室设置报警装置,在押人员被侵犯时能够及时报警;实行在押人员出看守所谈话和跟踪观察访谈制度,了解看守所有无“牢头狱霸”等违法行为;落实主、协管民警监室管理责任制,对因管理松懈,发生“牢头狱霸”致其他在押人员死亡或重伤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以管理促教育,寓教育于管理之中,充分体现对被羁押人的人性关怀,帮助其重塑积极向上的人生信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以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 白皮书披露,2010年,看守所发生事故数量同比下降31.6%。 我国司法改革由浅入深,取得了丰硕成果 从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到2003年5月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从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2012年新一轮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我国司法改革由浅入深,取得了丰硕成果——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多部法律,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和配套制度,在破解制约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上取得了新进展,司法机关执法公信力得到了明显提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此,姜伟有着清醒的认识,在新闻发布会上姜伟指出,我国还将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公平享有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可以肯定的是,十八大之后,司法改革将会在规范制约公权力运行,保障维护人权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宋英辉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