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指出,从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角度,依法推进社会共治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准确地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及必要的工作信息,让社会各方面了解风险、规避风险,举报隐患;二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咨询,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信息要依法严格保护;三是注意引导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信息发布行为,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对出现误导的要及时予以澄清,对故意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要依法予以惩治。总之,实行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治理上的重大创新,政府、企业、社会个人既要积极参与,又要依法开展工作,进行监督,形成协调一致、良性互动的共治局面。 法制网北京6月30日讯 责任编辑: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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