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减持后又利用子公司增持对方股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其为了获取知识产权侵权证据而抛出橄榄枝,向目标企业示好,这是知识产权博弈的惯用招数。”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刘春泉解释,以合作为名,展开尽职调查,是在不动声色中摸到对方老底的一个极有效的办法,然而这种行为背后却存在知识产权钓鱼的风险。 同质化竞争严重 那么,双方频频进行诉讼“攻防战”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在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观察人士吴海飞看来,这与双方的同质化竞争不无关系。 “观察证券行情软件商不难发现,他们都存在的共性是产品单一、门槛并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一旦行情不好,个人投资者对软件的需求就会大幅降低,以前同花顺主打个人客户和信息咨询,但在iFinD推出后,同花顺以低价策略赢得大批客户,这也对曾经几乎垄断国内机构终端市场的万得造成影响,冲突一触即发。”吴海飞谈道。 吴海飞进一步指出,受股市因素影响,当前证券分析软件市场已不如前几年行情好,面对市场的考验和国外咨询机构的涌入,国内证券分析软件商或许更应把注意力集中向个性化的资讯服务系统提升,以留住用户,而不是在持久的诉讼中耗费精力。 背景链接 公开信息统计的双方诉讼 2012年11月,万得诉同花顺著作权侵权; 2014年12月,同花顺诉万得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2015年8月,万得诉同花顺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2015年10月,同花顺诉万得不正当竞争; 2016年5月,同花顺诉万得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