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是由于级别管辖的问题。”他分析称,比如,广东的案件量非常大,所以当地要把一些案件按照标的额划分,其中多数案件在基层法院,少部分在中级法院,那么二审时到高级法院的就相对较少,而到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就更少。 “所以,如何有效发挥审理跨行政区域案件的作用,解决人们常说的‘主客场’的问题,还需要在巡回法庭的二审案件管辖制度上有所探索。”刘贵祥分析。 在刘贵祥看来,是可以研究探索实施二审案件的特殊的管辖规定的。比如,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案件,是不是可以考虑由中级法院一审后,当事人直接向最高法巡回法庭上诉;对一些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涉及新类型的案件,或者对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律适用方面问题的案件,是不是可以采取提级管辖的方式,这样可以更好发挥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功能。 今年有啥改革? ——要创新和探索二审案件的管辖制度 “作为最高法院改革的一块‘试验田’,巡回法庭今年将加大力度推进一些改革措施。” 刘贵祥透露,今年工作的一个重中之重,就是要创新和探索二审案件的管辖制度。通过改革二审案件的管辖制度,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案件的作用。 在建立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方面,还会进行更深入探索。要“开前门、堵后门”,敞开法官和律师的沟通渠道,使当事人及律师没有与法官私下接触的动因和必要,创造律师将注意力集中在收集证据、提供代理意见、参加庭审上的制度机制,而不必要也不愿意做法律程序之外的不当动作。同时,义无反顾地深化律师志愿者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作用。 刘贵祥进一步透露,将使巡回法庭与法学院校的合作机制化,吸收在校生到巡回法庭实习,通过司法实践增强他们的实务操作能力,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认同感。 “作为巡回法庭的法官,我们要种好这块‘试验田’,为相关方面的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刘贵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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