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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车主,信用卡,信息,盗窃,诈骗(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9
摘要:根据该卡还款周期是18天的信息,章锦城据此判断这张信用卡的发卡行应该是招商银行,他随后便拨打招行客服电话,把卡主身份证号报给客服,假装询问自己的信用卡是否欠款,客服的回答验证了该卡属于招行信用卡的判断

根据该卡还款周期是18天的信息,章锦城据此判断这张信用卡的发卡行应该是招商银行,他随后便拨打招行客服电话,把卡主身份证号报给客服,假装询问自己的信用卡是否欠款,客服的回答验证了该卡属于招行信用卡的判断。

接下来,章锦城继续向客服人员咨询,一步步套取信用卡信息。“我要还款但没有带卡,请你帮忙报下我的卡号。”客服在简单询问后向其说出了卡号。

有了卡主的身份信息、信用卡卡号、联系电话后,章锦城、吴胜男到厦门莲坂街头找制作假证人员办理虚假身份证,章锦城办理了一张姓名、身份证号均为“龚继安”,但有他自己头像的身份证。

随后,夫妻二人持着“龚继安”的假身份证到移动营业厅挂失了龚继安的手机卡,补办出新的手机卡。

接下来,二人使用该手机卡联系银行客服人员,把卡主信用卡的联系地址、捆绑电话等都进行了变更,然后再打电话要求挂失补办信用卡。

当新信用卡办理出来后,银行通过短信通知到章锦城更改过的手机号码上,这样真正的卡主龚继安并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已经被挂失,并被人拿走新补办的卡。

整个计划环环相扣,近乎天衣无缝,一切按照章锦城的预设进行。就在章锦城以龚继安的名义申请补办新信用卡20天后,他们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这张授信额度为20万元的信用卡。

一拿到信用卡,夫妻二人便急不可待地找了家便利店,与店主谈妥价格后,用POS机对卡内资金进行非法套现,更让二人喜出望外的是,卡主龚继安原本在这张信用卡上还有30万元存款。二人将大部分存款与授信款一并套现出来,共计45万元。

这笔巨款让陷入绝境的章锦城、吴胜男一夜暴富,而尝到甜头的夫妻二人更是利欲熏心,幻想着还能以这样的手段继续作案。

从此,章锦城与吴胜男有意识地到厦门一些高档住宅区闲逛,发现有些小区的信箱管理并不严格,稍微一撬就能打开信箱拿到业主的邮件,而不少银行的信用卡都以邮寄的方式交付给卡主。丧心病狂的二人游荡于多个小区,轻而易举地拿到十几家银行寄给卡主的多张信用卡。

他们故技重施,采用上网购买卡主征信信息,办理虚假身份证,到营业厅挂失手机号码,到发卡银行补办信用卡……一条龙的方式,骗领卡主的信用卡,到手后立刻刷卡套现,骗领出巨额钱款。

沦落天涯终入法网 新型犯罪大白天下

在诈骗过程中,章锦城主要负责购买征信信息、办理假身份证和电话卡、冒充卡主骗领信用卡并盗刷卡内资金。吴胜男按照章锦城的指使负责拨打客服电话套取卡主身份信息,特别是遇到卡主是女性的情况,更只能由吴胜男出马套取信息,并伙同章锦城一起办理假身份证、电话卡及刷卡消费。

从2014年4月到7月,章锦城、吴胜男共同以上述方式作案5起,套取他人信用卡内金额共计人民币57万余元。

朋友、家人眼中的“乖乖女”吴胜男一起参与作案,着实令人大跌眼镜,但生活的窘迫以及对丈夫无原则的爱,迫使吴胜男认同了章锦城的行为,并助纣为虐,愈陷愈深。

在法庭上,吴胜男感慨地说:“如果我有错,那就是我爱错了人,我早知道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无法回头……”

2014年7月初,用上述手段屡屡得手后,章锦城、吴胜男渐渐觉得不安。怕被信用卡卡主发现,二人简单收拾行李后携带巨款离开厦门来到广州海珠区暂住,妄想其骗术能够瞒天过海。

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2014年7月30日,惶惶不可终日的夫妻二人终于归案。

对于能够轻而易举套取到卡主信息,章锦城供述,只要在网络上搜索“户籍”“征信”等关键字,就会出现相应的QQ群,进入这些QQ群询问帮忙查身份信息、征信信息等,就会有人出来应答,谈妥交易价格后,一般对方马上会发过来人口信息和征信报告页面,与公安机关和银行查询到的页面一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随意性,给章锦城、吴胜男夫妻作案提供了便利条件。

章锦城曾经也套取了一些卡主的信息,但是有些卡主警惕意识较强,章锦城持假身份证去补办新的手机卡,准备用新的手机挂失补办信用卡时,被卡主发现异常并及时阻止了。

金额巨大性质恶劣 高智商犯罪受严惩

2016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二审审理了章锦城、吴胜男信用卡诈骗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章锦城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多次使用本人信用卡,透支多家银行资金共计本金人民币19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并在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主观上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属恶意透支,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被告人章锦城、吴胜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身份骗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共计人民币5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二人行为亦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被告人之间基于共同犯罪故意,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部分,系共同犯罪。

其中,被告人章锦城系犯意提起者,主要负责购买征信信息、办理假身份证和电话卡,骗取信用卡并盗刷卡内资金,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吴胜男按照章锦城的指使负责拨打客服电话套取卡主身份信息等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章锦城、吴胜男向多家银行、多次实施信用卡诈骗,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章锦城恶意透支及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均已单独构成犯罪,量刑时亦应酌情从重处罚。

综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本案一审判决,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章锦城、吴胜男有期徒刑十三年、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相应罚金。

一失足成千古恨。原本拥有大好前途的名牌大学法律系毕业生章锦城,因偶然机会浸染赌场,从此泥足深陷,难以自拔,而身为妻子的吴胜男在劝诫丈夫不成后,还是夫唱妇随,共同作案,也走上一条不归路。等待二人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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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