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法总则草案正式亮相 立法进步体现对“人”的全面关怀) 央广网北京6月2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这句话告诉我们,民法在法治社会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处理离婚……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普通人手中有了一本民法典,就有了一个“权利保障书”,企业家手中有了民法典,能方便了解自己的哪些经营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在昨天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正式亮相。 首次亮相的民法总则草案,为了保护胎儿利益,草案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说, 李适时: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除了自然人以外,民事主体中还有一类是法人,草案将法人分为盈利性法人和非盈利性法人两种,并增加了第三类民事主体,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等明确为非法人组织。 李适时:非法人组织的成员或者设立人对于非法人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草案还将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了三年,这意味着权利人可以在更长的时期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李适时:要求权利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显得过短,有必要适当延长。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终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审议,标志着我国编纂民法典的“两步走”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胎儿也有继承权”,“生活无法自理的老年人须得到监护”,“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从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则,到昨天提请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种种变化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从“通”到“总”的一字之变不仅折射出我国的法治进步和时代变迁,也意味着我们每个人民事权利保护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对此,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岳屾山:在现代社会中,民法、刑法和行政法是三个并列的、比较重要的法律。其中民法是调整人和人之间、人和社会之间的法律关系,刑法是针对于犯罪行为进行惩罚,行政法主要是规范政府的行为,但是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民法其实是和公众关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它细致入微的从各个方面保护着我们的民事权利。所以这次民法总则(草案)的修订意味着,我们将会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因为目前我们国家很多民事法律都是单行的,它并没有统一的《民法典》,这对法律界的人来说是一种遗憾,所以大家一直在推动民法总则的出台,这次的民法总则有几个亮点。其中对我们影响比较大的就是胎儿的权益受到了保护,因为我们之前说一个人的民事权利是从他出生开始进行计算的,这也就意味着胎儿没有民事权力。后来我们确认了胎儿会有一个预留份,但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他的继承权可能就无法得到体现。 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包括孩子智力水平的提升,以前法律规定10周岁以下的孩子都是无行为能力人,这次我们把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下限下调到了6周岁。这就意味着原来的6岁的孩子现在有一部分民事权利,它就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它的智力、社会认知等相符合的一些行为是可以受到保护的。 在民法总则当中,民商有时是密不可分的。在经济生活中,这次民法总则同样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到一个指引的作用,例如最近网络游戏很流行,大家经常会讨论虚拟财产的问题,这次草案就对虚拟财产进行了明确,并且认定其属于一项民事权利。这既体现出了我们此次立法的前瞻性和先进性,也体现出我们国家民事法律的文明度。 (原标题:民法总则草案正式亮相 立法进步体现对“人”的全面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