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有关大学生过度消费的问题早在2009年就已经引起了关注。此前曾经盛行一时的大学生信用卡业务频发坏账风波。2009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向未满18岁的学生发信用卡,已满18岁的学生要成功申请信用卡,须经父母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 而就在今年4月,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拓展情况;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目前有关校园借贷的监管和处罚条例方面仍然接近于空白。 6月16日晚,卷入“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事件的网贷平台借贷宝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指出,借贷宝拟对18~22岁在校大学生群体进行借贷额度限制。借贷宝在声明中强调,平台设定的最高借款利率为年化24%,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媒体报道的高利率应为借贷双方私下商定后,绕过平台监管,通过“返点”等方式实现,在平台上不可能实现。但是直到发稿前,记者在借贷宝平台上通过应用与出借人咨询时,仍然可以看到30%的年化利率。 责任编辑:杨姣姣
0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