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我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省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法治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江西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6月8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安远县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宣传活动(资料图) 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决议要求,坚持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打造法治中国的“江西样板”。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 法治教育将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 决议指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 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材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强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诚信守法、市场规则意识以及契约精神的宣传教育。深化培育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 决议要求,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突出做好各类法治宣传月、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 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规定变成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范。深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强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广泛开展群 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纳入“美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相辅相成。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宣传表彰制度。 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组织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台账管理、督导推进、公益普法和考核评价四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 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