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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将常态化(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7
摘要: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注意到,《办法》规定选拔、任职的岗位不仅有法官、检察官,还有具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他表示,过去一般只讲司法工作队伍,而这对法治建设来讲是不完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注意到,《办法》规定选拔、任职的岗位不仅有法官、检察官,还有具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机构。他表示,过去一般只讲司法工作队伍,而这对法治建设来讲是不完备的。法治国家要实现“良法善治”,不仅要有优秀的司法队伍,还要有优秀的立法工作者、律师以及法律院校师资队伍。法治工作队伍概念的提出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了重要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本组文/本报记者 赵婧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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