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魏则西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事后,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卫计委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百度,对搜索竞价排名机制的缺陷进行调查取证。得出的结论是:百度竞价排名机制存在付费竞价权重过高、商业推广标识不清等问题,影响了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容易误导网民,必须立即整改。 竞价排名,规矩怎么立? “竞价排名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产物,应更多地依靠技术手段,监管部门与企业共治,明确各方责任。” 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让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监管有法可依。 消费者因搜索平台推送的商业推广信息而落入消费陷阱,搜索平台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一问题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一个主要争议在于,竞价排名究竟是不是广告? “考虑到互联网广告的特殊性,新广告法只对互联网广告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竞价排名这样具体的问题没有写入广告法。”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双舟说。 他认为,付费搜索结果是否该定性为广告,还需要更深入的思考。在竞价排名中,究竟哪部分是商业广告?是显示在搜索页面上的关键词还是点击跳转后的页面内容?需要明确界定。 今年4月13日,北京高院发布《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其中第39条规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于信息检索服务。” 但有不少专家认为,竞价排名就是广告。“一方面,因为它宣传商品服务、生产商和服务商的行为符合广告的特点;另一方面,搜索引擎作为有偿的收费服务,覆盖面和宣传范围相对更广,随时随地都能搜索到,这就是一种广告行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如果把竞价排名定性为广告,按照新广告法第56条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不过,刘双舟提醒:笼统地将竞价排名界定为广告,对监管未必都有利。目前竞价排名结果并不全是由价格决定的,如果将竞价排名明确为商业广告,可能造成搜索结果仅以收费为单一标准,不再考虑综合因素。并且搜索结果数量如此巨大,按传统广告监管模式进行监管的难度太高、成本太大。 无论竞价排名是不是广告,切实加强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监管,早已是共识。“竞价排名问题的核心不在于是否明确其为商业广告,而在于明确搜索服务提供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刘双舟说。搜索平台收取费用,人为改变搜索结果排序,已经违背了搜索平台本来的属性。政府有责任通过行政与法律手段,把商业推广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让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监管有法可依。 目前,相关部门已要求搜索平台对商业推广信息逐条加注醒目标识,并予以风险提示;严格限制商业推广信息比例,每个页面不得超过30%。搜索引擎能否执行好这项规定?其对搜索引擎的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还要进一步观察。 “竞价排名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产物,不能依靠传统监管模式,应更多地依靠技术手段,需要网信办、工商总局等监管部门形成合力,与企业共治,明确各方责任。”刘双舟说。 广告推广必须清晰标注,虚假宣传面临高额罚款 管理竞价排名,国外有啥招数 美国:对互联网广告严加管理 在美国,对于付费搜索,被搜索对象可以支付一定费用,在某些关键词搜索中获得更高的排名,不过这样的做法受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严格管制。2011年,因虚假广告,谷歌被美国有关部门罚款5亿美元。事情的起因就是有加拿大医药公司通过谷歌向美国人推销药品,而这些药品未经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审批。2013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搜索引擎需要明确标明哪些搜索结果是广告。他们认为,搜索引擎是一种社会工具,其广告内容与新闻内容必须标注清晰,不能屏蔽搜索结果,不能人工干预搜索结果。联邦贸易委员会把互联网广告视同其他广告一样严加管理。 德国:网络上搜不出医院广告 在德国的网络搜索市场,谷歌占95%左右的份额。不过,在德国谷歌用德文输入“医院”“癌症”“医药公司”等词汇时,却不会出现医院、医药公司相关的广告。原来,德国早在50多年前就制定了《医疗广告法》,每隔几年进行修订,对医院、药品等广告做出严格规定。其中,医院只能做“形象广告”,处方药只能在专业药店出售,只可在医学或药物专业杂志上登广告,不可在大众媒体上做。这意味着处方药在德国不能做网络推广。 韩国:明显标注提示“排名竞价” 韩国搜索引擎Naver网站也采用对搜索结果竞价排名的方式,出价越高,排名越靠前。不同的是,Naver会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将广告和真正的知名企业分开,方便消费者自行判断。在Naver检索页面,背景为淡粉色内容的即为付费广告,广告链接上方会出现一行字,鼠标点上会出现“广告排名与关键词相关性及广告主投标价格有关”的字样,提醒消费者。Naver要求广告主不得言过其实、夸大其辞,不得自封“第一”“最优”等;若发现广告主提供与登录信息不符的服务或有造假行为时,Naver有权单方面中止合作。 日本:发现不良网络广告可投诉 日本最大的搜索引擎是Yahoo!Japan,该网站虽然接受付费网络医疗广告,但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办法。比如禁止使用手术前后的对比照片来强调治疗效果;不许找患者介绍体验。除日本消费厅外,各都道府县、保健所设置市及特别区都有专门的医疗投诉和咨询窗口,市民在网络上发现不良医疗广告可以立即通过窗口投诉。日本医界认为,不打广告就没有患者上门是一种强迫观念,医疗宣传的王道还是患者之间的口碑。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