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应于6月27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 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督查处和纪检监察人员对复核分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1日12:00前通过“管理平台”将查核结果反馈至各个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到考生,同时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给考生。 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7月5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申请再次复核。再次复核由省高考评卷仲裁组组织实施,经仲裁组再次复核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仲裁组认定结果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志愿填报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的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进行:6月26至27日,填报本科提前批(含需要政审、面试的“贫困专项计划”);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贫困专项计划”和本科一批至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单科优秀考生志愿)。 另外,本科一批至高职专科批各批次还安排了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是:军事院校7月11日,“贫困专项计划”7月14日,本科一批7月21日,本科二批7月27日,本科三批8月5日,高职专科第一批8月14日,第二批8月17日。征集志愿(除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为填报当天的8:00-18:00。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统一使用“动态口令卡”上的密码提交、确认并保存本人志愿信息。“动态口令卡”有随机生成的16个密码,密码采用覆膜覆盖以防止泄密,考生使用时,每次刮开一条对应的密码。考生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动态口令卡”和密码,不要泄露给外人,以防他人篡改志愿。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志愿填报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每一位考生都要严肃认真地对待,严格按规定、按程序操作,避免漏填、错填,更不能错过填报时间。否则,在每批次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补报或修改该批次志愿。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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