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所述的例子都是很多年前的,近几年这种立法思路的混乱现象仍然有增无减,之所以没有举现在的例子,是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你懂的!其实,本文并不是在控诉行政单位的领导,相反,在苛刻繁琐的法律法规面前,如果这些领导不肯腐败不肯担当,企业的日子更难过,甚至没法过。本文抨击的是现行的行政管理制度,而不是针对哪一个人的道德水准。用道德标准来约束大权在握的官员是苍白无力的,用牢狱之灾来震慑腐败分子也是事倍功半的,反腐败的最好办法不是把贪官绳之以法,而是应当不断减少官员们手中掌握对企业对百姓生杀予夺的大权!减少权力与反腐倡廉齐步并进,方能遏制当今前腐后继无惧无畏的贪腐浊浪,方能建立起一套清廉高效运转自如的行政系统! 但是,如果法律法规不改变,行政权力继续沿着过去的思路包罗万象无界无边,不仅反腐倡廉风暴会无疾而终,依法治国之梦想也将支离破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