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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新闻发言人解读工作报告亮点:重点体现司法改革(2)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6-24
摘要:孙军工说,立案登记制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人民法院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以往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根除,困扰中国社会千百年来的“打官司难”问题得

孙军工说,立案登记制改革得民心、顺民意,人民法院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以往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立案难”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根除,困扰中国社会千百年来的“打官司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与此同时,信访数量持续减少。

这表明,整体法治环境持续向好发展。这些变化,标志着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在加快,让法治成为全民的信仰已经随着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得以生动的体现。

但同时,孙军工解读说,这样带给我们一个深入思考:一是实行立案登记制,让人民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增强,但依然要关注诉权依法理性行使的问题。把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去解决和处理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但也要坚决防止个别人滥用诉权、虚假诉讼,防止占用国家司法资源,干扰审判秩序。二是依法维权有多种形式选择,诉讼只是其中之一。三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要通过进一步健全各项诉讼制度,树立裁判的权威,切实发挥个案的判决结果对于同类经济社会行为、各类社会关系的引领、规制、示范作用。警示、防范、避免类似矛盾纠纷再度发生。“天下无讼”,构建和谐有序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题中应有之义。

关键词:司法责任制改革

报告指出,针对审判中存在的行政化、层层审批、权责不清等问题,出台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探索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能。严格落实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的“两个规定”。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解读:

孙军工说,2015年最高法出台专门文件,规定凡是干预司法活动的,一律记录在案,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目前,中纪委和最高法也分别对相关案件进行了处理和通报。前不久一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充当诉讼掮客,就受到了严肃处理。

“此前我注意到在一些当事人中有个说法,叫‘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孙军工说,“案件没进门、两边都托人”,反映的就是找关系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造成在裁判结果面前不平等的现象,这是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印象的一大顽疾。去年《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规定的出台,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为有权有势的人过问案件扎紧了制度的牢笼,把这种擅权的行为纳入到法律规制的范围,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为法官排除内外部权力干扰、不当干预建立了隔离带、修牢了篱笆墙,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孙军工说,要从制度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有很多工作要做。

如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排除干扰;强化庭审中心意识,杜绝庭下“勾兑”、暗箱操作的空间;加大对庭审、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让有钱、有权、有势的人没有做手脚的机会,无机可乘、无利可图、无缝可钻。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