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由实施决策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可通过委托专业律师或委派法律顾问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直接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申请。重大决策责任主体应当如实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审核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工作结束后,咨询审核受托机构或受托律师(法律顾问)应当提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书面意见,同时说明理由并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 重大决策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法律咨询审核建议,对应当进行法律咨询审核而未进行的、在法律咨询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未按照法律咨询审核建议整改或执行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受托机构或受托律师(法律顾问),及时审查并答复结果,对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受托机构或受托律师(法律顾问)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积极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张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根据工作需聘用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和道德操守,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接受过专业的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有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身体健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曾受过处罚、处分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律师,不得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张掖市七项制度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张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