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兴瑞指出,为了增强法官、检察官选任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公信度,广东将在全省组建一个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目的是在不突破现有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从审判业务和检察业务的专业角度提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建议人选,然后交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按现行法律规定任免,相当于为组织部门选拨干部增加了一道专业把关的程序,提高选任公信力。设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也是在不突破现有纪检监察制度的前提下,从专业角度协助执法执纪机关判断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区分责任,提出惩戒意见,交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处理。马兴瑞说,目前,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正在抓紧组建。其中,遴选委员会主任由实践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资深法律界人士担任。为了广泛吸收专业人士参与,广东将遴选委员会委员分为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常任委员由省级人大有关部门、组织人事、党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单位代表组成,非常任委员由有专业背景、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学者等人员组成。既突出遴选委员会的专业把关作用,又提高选任公信力。此外,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也在进行中。接下来两个委员会如何运作、遴选或惩戒工作如何实施,要专门制定相应的委员会章程和有关遴选、惩戒办法来规范。 防范地方干扰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 对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实行省级统管,主要是因为现行的司法机关人财物按行政区域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易造成司法活动受地方干扰。要减少或者防范司法活动受到外部不当干扰,必须改变现行的管理体制。 马兴瑞指出,在这方面广东省也有具体打算: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具体包括市级、县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法官检察官由省统一组织遴选并按法定程序任免,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机构编制统一由省机构编制部门归口管理等改革内容。此外,担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人员,除具有担任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外,还应具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律职业经历。 法院、检察院财物实行省级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市、县法院、检察院作为省级政府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向省级财政部门直接编报预算,预算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 各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马兴瑞介绍,广东省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后,首批4个试点市深圳、汕头、佛山、茂名市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广东司法体制改革的其他任务也取得突破。去年12月17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继北京之后全国第二家知识产权法院。该院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各审判庭不设行政级别,主审法官之间没有行政等级之差,一律平等,最大程度去行政化。实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院长、副院长、庭长均为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对案件审理行使独立的审判权。该院第一批10名主审法官是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产生的,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此外,深圳前海法院已于去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首批15名主审法官经遴选也已获任命,这意味着广东承担的又一项司法改革试点落地。前海法院将以专业化的商事案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为特色,与珠海横琴法院一样承担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同为综合改革试点示范法院。马兴瑞说,接下来,根据中央部署,广东还将在广州铁路两级法院正式启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因为涉及到修法,预计要到2015年5月启动。届时,广州地区的一审、二审行政案件全部由广州铁路基层法院、广州铁路中级法院管辖,同时还继续审理原有涉及铁路的案件。此外,广东还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设立深圳巡回法庭的筹备工作。虽然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广东司法体制改革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为更好地推动试点工作开展,新年伊始,马兴瑞就到佛山市调研,实地了解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采访结束时,马兴瑞充满信心地对记者说,今年是广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一年。广东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狠抓改革进度,下大力解决一批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突出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我相信,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中央赋予我省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马兴瑞最后表示。本报广州1月18日电(□本报记者邓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