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教育局两名官员多次检查流于形式因玩忽职守获刑

摘要:法制网讯 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韩露 2014年12月,安徽省淮北市同仁中学发生墙体倒塌事故,造成5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由此牵出淮北市相山区教育局原副局长闫振红及该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原负责人王森渎职案。近日,经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山区法院

法制网讯 记者范天娇 通讯员韩露 2014年12月,安徽省淮北市同仁中学发生墙体倒塌事故,造成5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由此牵出淮北市相山区教育局原副局长闫振红及该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原负责人王森渎职案。近日,经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山区法院一审以犯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

同仁中学围墙倒塌事故发生后,淮北市检察院反渎部门调查发现,同仁中学系民办学校,由淮北市相山区教育局负责管理、监督、检查。该局对辖区内的教育机构划分片区,建立了领导班子包保责任制。2012年以来,被告人闫振红一直分管淮北市相山区民教办并作为同仁中学的包保责任人,负责同仁中学的监督管理工作。被告人王森自2008年2月开始担任民教办负责人,负责辖区内民教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及协助教育局其他科室对辖区内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管理。同仁中学倒塌的围墙建于20年前,后期使用过程中,只增加了围墙的高度,却未对基础进行加固处理,造成围墙高厚比反差太大,稳定性得不到保证,存在安全隐患。

在事故发生前,由闫振红带队、王森作为检查工作主要执行者,于2014年6月、9月、10月、11月多次对同仁中学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年检和日常检查。由于时间短、责任区学校较多等原因,检查很多时候流于形式。检查围墙时只凭肉眼看,没有按要求聘请建筑方面的专家进行鉴定检查,也未就围墙存在明显的二次加高问题询问校方人员。检查后也没有提及发现围墙存在安全隐患,未让学校进行整改。闫振红、王森在检查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没有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未能有效避免围墙倒塌事故的发生,造成5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的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两人行为均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依法追究责任。

记者了解到,一审判决后,闫振红及王森均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