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发行预付卡要备案、建立资金存管制度,但目前相关部门对预付式消费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对预付卡的销售资格、规范、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一位广东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目前,地方对预付卡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管真空”,导致预付式消费乱象丛生,给不良经营者可乘之机。 “大部分商家对预付卡行为不主动备案,一旦经营不善或关门、倒闭、跑路,消费者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广州市消委会呼吁采用预付式消费模式的企业、个体户,应按规定积极主动地向省、市、区三级商务部门备案,并自觉执行资金存管,依法、诚信经营。同时,建议商务部门对应备案而不备案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切实履行监管和查处职能。同时提醒消费者,对于利润奇高的投资项目一定要谨慎和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