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刘新云披露,今年以来中国公安机关已经侦办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73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9.8万人;破获了黑客攻击案件947起,抓获各类黑客违法犯罪人员2703人。这显然属于中国网络主权的范围。 “纵使思忖千百度,不如亲手下地锄。”近年来,中国基于自身的网络主权,在国内加强了依法治网、依法管网,大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在依法加强互联网基础性管理、整治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坚决打击网络暴恐和网络犯罪、创造未成年人良好上网环境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维护互联网安全需全球合力 记者:根据公开资料可以看到,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 支振锋:是的,我国确实在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倡导和推动互联网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全球互联网安全和发展,共同分享全球互联网机遇和成果。去年7月,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国会演讲时,提出了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中国主张;今年9月,在西雅图会见中美互联网论坛双方主要代表时强调,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一国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越来越具有重要重大意义。 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行业组织合作。2003年和2005年,中国政府及民间互联网组织全程参与了“信息世界峰会(WSIS)”,参加了历届“全球互联网治理论坛(IGF)”,还高度重视与ICANN以及亚太互联网信息中心(APNIC)、互联网协会(ISOC)、互联网架构委员会(IAB)等国际互联网行业组织的交往合作。中国还积极建立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机制,与东盟、上合组织签订了相关合作框架或协定;2014年,中国公安机关与60余个国际和地区建立了多边和双边执法合作机制,连续侦破20余起跨国网络犯罪案件。 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出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不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各国应该加强沟通交流,完善网络空间对话协商机制,研究制定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使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